━━━━文︱王 禹2017年,美国佛罗里达南部学院(Florida Southern College)的青年经济学家帕特里克·纽曼(Patrick Newman)编辑出版了《进步主义时期》(The Progressive Era)一书,2023年,该书中文版以“现代美国的起源”为书名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纽曼编辑的这部著作,原系美国“自由意志论”(Libertarian)经济学家默里·N. 罗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未完成的遗作。据纽曼考证,罗斯巴德一直认为美国历史上的“进步主义时期”是奠定该国二十世纪诸多基本特性的重要转型时代,曾于1978-1981年间专门对其加以研究,然而直到他1995年去世,仅完成了研究计划的三分之一。但纽曼发现罗斯巴德生命最后十年发表的多篇独立学术论文已基本覆盖了原书稿未完成的内容,于是将残稿及相关论文编辑成篇,并附以注解,使得这部几乎注定蒙尘的关于美国历史上一段重要转折时期的研究,最终得以呈现于读者面前。尽管本书作者、编者都是经济学家,但书名和内容都显示它同时是一项历史学研究,至少是经济史研究,因此将本书放在美国历史学界关于进步主义时期的学术史中来考量是合适的。今日美国历史学家多视“镀金时代”(The Gilded Age)与“进步主义时期”组成了一个有高度连续性的时期。很明显,在研究这一时期的诸多流派与范式中,《现代美国的起源》的观点与“新左派”(New Left)最为相近。“新左派”有时被称为“修正主义学派”,是1960年代紧随“一致论(Consensus)学派”后兴起的一种研究美国“镀金时代与进步主义时期”的新路径或新范式,代表性研究主要有加布里埃尔·科尔柯(Gabriel Kolko)的《保守主义的胜利》(The Triumph of Conservatism)和詹姆斯·温斯坦(James Weinstein)的《自由主义国家的法团主义理想,1900-1918》(The Corporate Ideal in the Liberal State, 1900-1918)——此二人也是罗斯巴德书稿中引述最多的作者。
默里·罗斯巴德和新左派史家一样,罗斯巴德用以描述进步主义时期美国社会转型过程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法团主义国家”(corporate state)。对中国读者来说,“法团主义国家”不算是一个常用概念,在熟悉它的人们眼中,最典型的“法团主义国家”或许是墨索里尼时期的意大利。新左派倒并不认为美国这个“国家”已与法西斯无二,因此他们又发明了“自由法团主义”这个概念用以描述美国,与法西斯国家的“独裁法团主义”相对。按照《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的阐释,自由法团主义指“与议会、政党和代表制选举并存的政治过程和制度……其基础是职能代表,即是说,代表社会经济利益的各种组织,被政府当局允许在商讨政府政策过程中拥有特权地位……”。用罗斯巴德的话来说,所谓“进步主义运动”(The Progressive Movement)的本质,其实就是大企业(Big Businesses)借政府之推手实现联合(cartelization),在此过程中大企业与大政府(Big Government)、大工会(Big Unions)结成了联盟。结果是美国“从一种自由放任的(laissez-faire)经济体变成了一个福利-战争国家(welfare-warfare state)”。罗斯巴德将美国进步主义时期发生的这一系列发展过程称为向“国家主义”(statism)的转变,此一转变虽近乎“实现”了温斯坦所说的“法团主义理想”,却给二十世纪的美国带来了各种破坏性后果。值得注意的是,从罗斯巴德书稿的前言看来,他认为“知识分子、技术专家和专业人士”在促成美国这一转变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与大企业同政府的合谋几乎是同等重要的。他认为这些知识分子就是新左派史家詹姆斯·吉尔伯特(James Gilbert)笔下的“集体主义知识分子”(collectivist intellectuals),或是社会学家艾尔文·古德纳(Alvin Gouldner)所说的“新阶级”(New Class,见中译本“前言”第3页)。原书手稿第五章的标题是“科学与道德:信奉法团主义的知识分子”,足见罗斯巴德曾计划专文论述进步主义时期的知识分子文化。鉴于罗斯巴德本人是二十世纪美国最重要的公共知识分子之一,我们也许可以期待那会是一份上佳的关于二十世纪美国智识文化的研究,或许能媲美理查德·霍夫斯塔特(Richard Hofstadter)的《美国生活中的反智主义》(Anti-intellectualism in American Life)或克里斯托弗·拉什(Christopher Lasch)的《自恋主义的文化》(The Culture of Narcissism)。可惜书稿只完成到原计划的第三章,仅足以呈现罗斯巴德头脑中大企业推动美国政治与社会完成“国家主义”转型的过程。虽然与新左派史家在核心观点和术语上都非常接近,罗斯巴德对进步主义时期美国的研究仍有其独到处。尽管在方法论上归属于一个否定计量经济学(甚至数学本身!)的重要性的学术流派,但作为一名经济学家,罗斯巴德仍展现出了类似一流计量史家的方法论素养。他利用各教派、族裔的人口学数据来考察1890年代美国地方选举中反映出的政党“重组”(realignment)现象,得出这样一个结论:1896年大选中共和党之对民主党取得决定性胜利,是由于大量传统上崇奉自由放任原则、宗教上归属于“礼拜派”(liturgicals)的民主党人转向了主张国家主义、宗教上归属“虔敬派”(pietists)的共和党。关于1890年代的共和、民主两党能否截然划分为礼拜、虔敬两派,一些历史学家可能会持保留意见,但罗斯巴德建构此事实时动用的强大数据统计工具仍令人叹为观止。罗斯巴德研究的优点还展现在他对进步主义时期美国政、商、学界及其他“权力精英”之间盘根错节的私人关系网络的建构上。本书述及的人物可谓海量,但每个人物登场时,常常会伴随一则他与某些关键人物(主要是摩根、洛克菲勒这样的幕后“大佬”)的私人关系的描述。交代人物的社会关系,在历史学写作中本是常见之事,但罗斯巴德的高明之处不仅仅体现在这类数据的总体规模,而是他通过这类“幕后”信息展现出的方法论特色。这里便需提及罗斯巴德所归属的经济学流派。罗斯巴德被公认为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大师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最优秀的弟子,也是奥地利学派在美国的最重要代表人物。贯穿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关于“人的行动”的思想,在米塞斯的巨著《人的行动》(Human Action)中得到了最完备的表达,米塞斯也通过本书充分展现了被他称为“行动学”(praxeology)的方法论。“行动学”基于“个体的人类施行行动”(individual human beings act)这一初始“公理”进行逻辑推演,与此相配套的是“情意学”(thymology),研究在个体“行动”背后起作用的受环境、文化和意识形态影响的心理动机。根据编者纽曼的说法,罗斯巴德是将“情意学”方法运用得最为出色的米塞斯弟子(中译本“编者的话”第8页)。因此,罗斯巴德对进步主义时期法团主义精英之间人际网络的建构,绝非出于阴谋论或某种猎奇心态,而是在实践奥地利学派“情意学”的方法论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