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对部分儿童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经营者在销售应当取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过程中,相关产品未经强制性认证。
合规提示
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未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它经营活动中使用。具体产品类型,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国家认监委公布的《强制性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

超市等食品经营者对临期食品管理不利,出现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
合规提示
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避免出现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本市涉及食品过期的投诉、举报、诉讼较多,其中个别存在“掉包”“藏匿”“夹带”过期食品后再索赔或者举报的行为,相关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建议经营者加强视频监控,以便有效固定证据,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为了提高保健食品的销量及提高货架的利用率 ,经营者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放在一起销售,极有可能被不适宜食用的儿童及老人误买、误食。
合规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而普通食品一般无不适宜人群。特殊食品经营者应当做好特殊食品销售相关消费提示。

为了提升促销效果,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如,标明“原价199元,现价99元” ,而实际上未以199元销售过商品或者提供过服务。
合规提示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示的被比较价格应当做到真实且有依据。经营者不得将销售现价与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表示进行比较,以避免误导、欺诈消费者。

经营者销售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过程中,商品标称的主要成分、纤维含量等与实际不符。如,所谓的纯羊毛、纯棉服装并非纯羊毛或者纯棉。
合规提示
产品标识标签、纤维含量等问题屡见不鲜。经营过程中,销售者应当把好进货关口,可以主动向厂家或者上级经销商了解或者核实产品的材质情况,如面料成分、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

在预包装食品、外卖食品以及火锅等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内存在异物的情况。
合规提示
食品经营者应当提供充分的员工培训,教授正确的操作方法;要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包括定期清洁生产设备、工作台面和生产区域。
实践中,餐饮、外卖出现异物的投诉举报较多。建议外卖食品经营者积极推广使用外卖食安封签,火锅店等餐饮经营者加强厨房操作间、餐台等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本市及外省市已发生多起食品异物“造假”碰瓷构成诈骗或敲诈勒索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除食品药品以外,其他产品也可能会根据规定标注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经营者存在销售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产品的行为。
合规提示
《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明确禁止生产、销售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产品。经营者应当依法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核对有效期等产品质量信息,防止销售“三无”、过期、失效等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
编辑:陈思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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