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帮你忙】电动车小区被盗 物业该不该赔?

作者:周宇博

家住梅陇镇某小区的王先生新买的一辆助动车,每晚停在小区的室内停车棚,没过几天发现车被盗了。

王先生立即找到物业并报警。他认为,正是车棚内无技防设施监控,再加上保安没有尽到安全巡视职责,才导致自己车辆被盗。于是,他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财产损失1900余元。为此双方产生了矛盾,王先生便从2018年开始便拒绝缴纳物业费。

对此,梅陇镇房地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梅小莺认为:业主停在小区内的非机动车被盗,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取决于业主与物业是否构成车辆保管合同和物业在安保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

听调解故事,懂法理人情

梅陇镇房地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梅小莺

怎么理解,这句话呢?

一般来说,小区设有门岗、物业保安队员定时巡逻以及技改设施有专人监控,如果物业履行了一般意义上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物业将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之就将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就本案例而言,业主王先生将车停在了无专人看管的小区室内停车棚,且车棚内无技改设施监控,就车辆管理也并未与物业发生保管关系;而物业保安对小区进行安全巡视,并有当天值班保安的巡逻记录。

因此,梅小莺不主张王先生的赔偿诉求。

而王先生采取拒交物业费来抗议的做法,梅小莺并不认同。

经过调解,王先生支付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以帮助王先生免去三次日常修理人工费的方式,双方达成了和解。

那么,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该不该采用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议呢?

梅小莺表示,拒缴物业费并不能解决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每一位小区居民都有对物业的监督权利,可以在生活中多留意物业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取证提交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对于情况属实且拒不整改的,可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择是否更换物业公司,这才是根本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