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如何在“新版自助经办系统”办理就业参保登记

如何办理

就业参保登记

在“社会保险”栏目“参保缴费”模块中选择“就业参保登记”事项。

点击该事项之后,在“个人信息查询”栏中录入需要办理就业参保登记人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点击“确定”按钮后,“个人信息”栏显示该人员基本信息及联系信息。

如需修改个人联系信息的,可依次在“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栏内录入调整。

完成个人信息修改之后,点击“下一步”,界面显示“转入人员”与“填写被招用人员的信息”两个选项,分别用于社会保险参保及劳动就业登记。

第一步

勾选“转入人员”后,界面如下图:

在“个人序号”栏输入序号(系统会默认在职序号,如单位对序号无要求,可不做调整)。输入序号后,点击“校验”按钮(如有重复,系统会予以提示,如下图。点击“确定”后重新输入序号,并再次点击“校验”)。

在“缴费起始年月”框中点击“日历图标”,在下拉框中选择缴费起始年月。

在“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栏内录入该人员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根据本市社会保险费基数核定规则,将核定结果显示在“月缴费基数”栏中。

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本单位承诺已经完成用工备案登记,并且以上所填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本单位负责”前的框内进行勾选。

第二步

勾选“填写被招用人员的信息”,

界面如下图:

单位根据实际就业招录用情况,逐一进行填写。“就业起止日期”与“本次劳动合同起止日期”点击填写框后会出现下拉日历图供单位选择。

“职业工种”栏目,点击“选择工种”按钮,在“关键字”输入框中录入信息(支持模糊查询),点击“查询”按钮后,在“查询结果”中选择职业工种。

其他输入框请逐一仔细核对,在确认“转入人员”及“填写被招用人员的信息”都准确无误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界面会显示提示框,如下图。确定提交的,点击“确定”按钮。

此时系统会再次显示提示,如下图。如确认填写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

然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点击“确定”按钮。

如下图所示界面,表示该业务办理完成啦,可直接在该界面查询打印相关表式。

资料: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