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林女士花了近三十万,在南京金鹰购物中心周大福钟表劳力士专柜买了一块女表,不久她却发现自己的表出现了明显的走时误差,一个月快慢相差20-30分钟。
为此,林女士通过多家专业机构认证,发现自己买的这块表是2009年的库存表。面对询问,专柜销售称,品牌方认为客人没有权利知道手表的生产日期。目前,林女士希望退货,品牌方无人出面解决问题,金鹰购物中心表示正与品牌方协商处理。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
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高档机械手表不同于一般商品,即便停止不使用,其内部润滑表油、防水膏、橡胶圈等零部件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自然老化或者失效。如果是年数过久的库存表,不仅价值可能有所贬损,还会增加消费者后期保养、清洗等购表成本。
所以对消费者来说,手表的生产年份实际是一个足以影响消费者选择权的重要信息,消费者当然有权知道。
因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消费者该表相关信息,确保双方信息的对称,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如果经营者遮遮掩掩,甚至故意隐瞒,消费者的知情权无法得到保障,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