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17卷目录

作者:上海市法学会

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2019年起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知网战略合作在线出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每年公开出版24卷千万字规模的大型法学法律原创学术文库,中国知网全文收录,可在线查询、下载电子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集中呈现法学法律界年度有品质、有特色的内容生产。截至2020年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2020年全部48卷1500余篇文章全面完成编辑任务,1501篇文章已在中国知网全文上线,还有30余篇文章待审上线,单篇下载量高达3000次。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15卷目录

——西北政法大学文集

主题

风险治理与法治

治理法治

从巡视到巡察:制度适应性下的完善与调试——以权力监督为视角

张华麟

文义解释中的体系思维

郑 菲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

豆潇潇

政府协同治理下的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实现路径

李 贺

新加坡公约在我国落地的思考

马婧禹

大学生法治人格培育困境与出路

栾绍兴

论“目的性限缩”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限度——以最高法院指导案例21号为例分析

祝汉宁

未来的法律:软法的物化形态

梁剑兵 彭菲

经济法治

科创板下注册制改革的法律问题浅析

况扶勇

仲裁案外人的权利救济研究

李柏正 张一土

资产支持证券监管及法律对策研究

王林娜

刑法中“非法占有目的”的事实认定

唐明华

论刑法中“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规范构造与事实认定

秦子钰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法律保护

余圣琪

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

韦赛虎 张一土

英国树篱遗产保护的法律与政策研究

张敏 于素雅

犯罪与司法

过失实行行为的认定——以客观归责理论为主线

赵 许

论我国刑事庭前会议的完善与发展

张雅鑫

论刑法的可诉性

钟达玮

浅析我国刑事错判发生的特点与防治——以侦办人员的非正常化观念为切入点

聂 超

轻微醉驾案件附条件不起诉问题探析

程慧聪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有效辩护

王 宁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刑事责任承担分析

龚文娟

我国共同犯罪人的定罪与量刑基准——以双层次评价理论中的分工分类法为视角

张维尧

我国检警模式的现状与出路

王柯文

我国青少年犯罪治理学说与对策

肖英子

刑事错案中的鉴定问题探微——基于22例中国刑事错案的实证分析

毛文静

刑事和解制度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应用的问题研究

张 倩

治本安全观语境下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完善思考

覃振模

环境风险规制

困境与对策: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适用研究

张瑞萍 邓建华 李国歆

风险预防原则下环境健康风险规制研究

邵振雪

环境健康风险规制中的法律与科学协同

周律初

论稀土资源开发中环境健康风险的法律规制

王世进 黄莉

风险预防原则: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的构建基点

袁小尧

中国古代的形式自然法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刘玉禄 李柏正

疫情背景下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完善

吕志祥 崔雅丽

治理法治

1.从巡视到巡察:制度适应性下的完善与调试——以权力监督为视角

作者:张华麟(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监督逐渐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监督制度,巡视的制度成效可以从监督权力的角度进行解析,巡视权力具有权威性、异体性、主动性及现场性的特征,同时巡视有效激发现行监督体制弥补缺漏,也契合权力文化心理。但作为巡视向基层延伸的巡察制度,则存在权威效应的递减、法规明确性不足、制度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这些都限制了巡察制度的功能发挥。应当根据巡察的制度环境特征,增强巡察制度调试性,着重增强巡察公开性与针对性、完善巡察责任制,进而推动巡察制度取得更多实效。

关键词:巡视巡察 监督权力 适应性 制度调试

2.文义解释中的体系思维

作者:郑菲(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文义解释作为传统的法律解释方法,常常因机械、歧义等理由遭到否定。然而,虽然文义解释不是万能的,但它的优先性无可质疑。运用体系思维来进行文义解释,能够最大限度地克服机械司法问题,与其他解释方法配合得出合理解释结果。文义解释方法属于传统法律解释方法,它来自文本又不完全局限于文本,可能的文义为法律规范更好地适应社会提供了路径。在体系思维下充分体现文义解释的优先地位,才是法治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体系思维 文义解释 法治 法律解释 法治思维

3.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

作者:豆潇潇(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本文以武汉市和佛山市为代表介绍了市域治理中一些创新性做法,发现地方创新往往存在地方立法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不够、公众参与意识淡薄,行政权不合理扩张的现象、过度介入私人生活,裁判结果常常未契合群众期盼、司法权威性薄弱等问题,文章最后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提出一些对策,旨在对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依法治国 市域社会 治理法治化 社会治理 治理现代化

4.政府协同治理下的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实现路径

作者:李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民法典第282条重申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对共有部分收益的分配与实现路径仍未提及。在分配规则上,应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由业主进行约定。在实现路径上,在市域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背景下,政府协同治理下的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实现路径是可行之选。通过降低业主及业委会行使权利的成本、给予业委会一定的物质激励、建设共有部分收益专门账户、建设物业企业审核机制及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等措施来打破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实现的困境。

关键词:业主共有部分 权利保障 政府协同治理 市域治理 治理现代化

5.新加坡公约在我国落地的思考

作者:马婧禹(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2019年6月新加坡公约顺利通过,对于解决国际商事争议而经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构建了法律框架。公约从适用范围、一般原则、当事人寻求救济、主管机关是否准予救济等方面做出规定,为我国商事调解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地位构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从公约的签署到具体落地,仍需考量公约的规定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的衔接,如直接执行机制与我国现有司法确认机制的协调适用、协议执行的配套等制度构建。

关键词:新加坡公约 直接执行机制 商事调解 司法确认机制 制度构建

6.大学生法治人格培育困境与出路

作者:栾绍兴(华东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干部,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大学生法治人格培育是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核心任务和崭新议题,其不仅关系着大学生个体社会主义理想人格的完整塑造,更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战略布局。在理论层面,大学生法治人格,指向大学生个体应当具备的指引其思维和行为法治化的心理特质,包括规则意识、正义意识和程序意识。在现实层面,我国当下的高校法治人格培育正面临着“主体客体化”“手段目的化”“现代传统化”之困境。为因应大学生法治人格培育的范式转型要求,要突破法治人格培育的现实困境,高校法治人格培育必须正确把握法治教育的时代化、生活化和数字化方向,最终助力大学生健全法治人格的生成。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人格 规则意识 法治教育 人格培育

7.论“目的性限缩”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限度——以最高法院指导案例21号为例分析

作者:祝汉宁(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目的性限缩”是审判者为追求个案正义而创制法律规则例外的重要工具,但是行政审判中鲜少适用该论证方法。究其原因,一是“目的性限缩”的证成标准模糊不清,二是不当适用“目的性限缩”将产生克减公民合法权益的风险。结合对最高院指导案例第21号的分析,围绕目的正当性与手段相当性两个方面厘清“目的性限缩”的论证逻辑,明确“目的性限缩”保障权利救济的价值导向,以期合理划分“目的性限缩”的适用限度。

关键词:目的性限缩 行政审判 权重公式 权利救济

8.未来的法律:软法的物化形态

作者:梁剑兵(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菲(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法是人类意志的客观体现,而人工制成物是人类意识的投射,二者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我们通常将法的表现形式限定在文字所体现的精神世界即成文法里,然而物化的法同样可以体现人类意志却为我们所忽略。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物化形态的法,例如交通限高架、税控收款机、数据化法律等等。囿于传统法学理论对其解释力的不足,应该运用软法理论对其进行阐释,将这些研究对象证成为“物化软法”。物化软法符合法的一般特征、具有法的功能和强制力,但是其制定和实施明显有别于“成文法”,并且对人的行为约束更具体更直接。在未来的“人-机交互”智能世界中,与成文法相比,物化软法更具有直接的和物理的法律实效。互联网正在告诉我们,法律在追求实效的过程中将会变成什么。

关键词:物化软法 物理强制 法律实效 成文法 物化形态

经济法治

1.科创板下注册制改革的法律问题浅析

作者:况扶勇(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主板市场改革陷入僵局,科技创新企业发展走入瓶颈和资本市场亟需进行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从核准制的弊端与科创板注册制的现存问题出发,以信息披露的核心载体、各方责任明确与承担、监管与惩罚力度的调整和注册制的配套法律制度与措施、完善退市制度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建立集体诉讼模式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等多个角度浅析注册制在试点推行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和新兴科技创新企业服务,发挥资本市场在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科创板 注册制 信息披露 退市制度

2.仲裁案外人的权利救济研究

作者:李柏正(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硕士研究生),张一土(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仲裁因其自治、高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中脱颖而出,同时其保密、一裁终局的优势反被利用使得仲裁裁决侵害案外人的物权、债权以及仲裁裁决确认的事实对案外人不利之情形时有发生,对案外人予以救济必要且正当。在对案外人可能存在的救济路径诸如主张实体法上权利提起侵权之诉或者另行起诉、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案外人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进行评析后,对仲裁案外人现有救济及未来救济可能进行探讨。

关键词:仲裁案外人 仲裁裁决 执行异议之诉 救济

3.资产支持证券监管及法律对策研究

作者:王林娜(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资产支持证券作为一种融资性金融工具,在其运作过程中存在各种法律风险,为防止造成严重的金融危机,法律监管尤为重要,证券法2019修订版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证券法的调整范围,在法律上明确了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属性。目前我国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监管分散在不同部门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则或者办法中,针对当前存在的法律法规位阶效力较低、监管分散、信息披露、行业自律等问题,建议立法上提高法律监管的立法层级、监管模式上完善我国分业监管模式对各个监管部门进行联合管理,信息披露机制上可以设立统一的信息监管制度构建共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在强化行业自律性监管制度这方面要进一步健全自律机制,强化行业的自我约束。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资产支持证券 法律属性 法律风险 法律监管

4.刑法中“非法占有目的”的事实认定

作者:唐明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基于“非法占有目的”作为犯罪主观方面的特定类型而在刑法的定罪量刑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对其涵义、规范要件和形式等基础理论进行综合梳理并进一步对其在事实认定方面的法律困境予以简单分析,后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刑事实体法、程序法相关立法的解决措施,以期为“非法占有目的”的事实认定提供具有统一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而解决其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艰难的困境。

关键词:非法占有目的 排除意思 利用意思 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

5.论刑法中“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规范构造与事实认定

作者:秦子钰(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了解“非法占有为目的中”的排除意思和占有意思,客观评价行为人的取得行为,才能更好地应用刑法条文,达到罪刑责相适应的司法要求。同时,非法占有目的作为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构成要件,当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行为人在实施取得财产的行为时是否非法占有目的时,可以在严格条件限制下,适当地采用刑事推定手段,解决事实认定问题。本文将尝试从规范构造与事实认定的角度入手,对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分析。

关键词:非法占有为目的 排除意思 利用意思 刑事推定

6.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法律保护

作者:余圣琪(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全国上下一心,疫情防控取得了重大成果。数据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与此同时数据权利保护不可避免地遭遇了一些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隐私权保护、人格权保护以及保护个人信息与促进数据自由流动之间的平衡困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数据处理原则依然要坚持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在此基础上,应该通过转换数据保护的法律思维模式,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的机制体系,并且强化政府监管与加强行业自律在保护数据主体隐私权利、人格权利的基础上,促进数据的开放和流通,让数据能更好地为疫情防控发挥作用。

关键词:数据权利 隐私权 人格权 法律对策

7.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

作者:韦赛虎(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硕士研究生),张一土(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互联网产业在大数据时代的助推下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成为经济科技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同时也给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保护造成了空前的威胁与灾难。互联网产业的发展需要信息的共享与充分利用,但是也伴随着信息的侵权的现象。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发达,消费者在网络环境下几乎是“透明人”的角色。我们需要明确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以及保护现状,了解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借鉴外国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经验,并提出合理的解决路径,使我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获得全面有效及时的保护。

关键词:个人信息 消费者个人信息权 保护现状 法律规制

8.英国树篱遗产保护的法律与政策研究

作者:张敏(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于素雅(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树篱是英国乡村中重要的自然和文化遗产。20世纪60年代以后,为了应对现代农业造成的树篱显著减少的问题,英国通过乡村法、树篱奖励计划、树篱条例等一系列法律与政策,从视觉美感、历史价值、生态价值等多角度,不断完善对树篱的保护。英国在树篱保护法律与政策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为我国农业遗产中林木保护问题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英国乡村法 树篱条例 农业遗产 林木保护 法律措施

犯罪与司法

1.过失实行行为的认定——以客观归责理论为主线

作者:赵许(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关于过失实行行为的认定问题历来是学者探讨的重点,也是认定过失不法从而判断过失犯罪成立与否的核心问题。既有的过失理论在认定过失实行行为时各有独特的方法和思路,比较有影响力的是以注意义务违反为核心来建构过失实行行为的新过失论和修正的旧过失论,但均因缺乏更具体化、更类型化的判断规则而遭遇困境。客观归责理论具备一套精细化的审查体系,通过制造法所不容许的风险这一判准进行正面认定,并结合一系列归责排除情形作反面考察,能够更科学、准确地认定过失实行行为,从而进一步确定过失不法,使得判断过失犯罪成立与否的过程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关键词:过失实行行为 客观归责理论 注意义务 不容许的风险

2.论我国刑事庭前会议的完善与发展

作者:张雅鑫(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刑事庭前会议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增加的一大亮点,其设立的初衷体现在为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展示、互换的平台,方便法官梳理案件争论的焦点,解决案件涉及的一些程序性问题,保障正式庭审顺利进行,提高诉讼效率。但是在该制度实施之初,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因此,国家出台了《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以下称之为《庭前会议规程》),针对司法实务中有争议的事项给予统一的答复,法律法规粗疏的地方也给予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再缜密的制度也会存在疏漏,因此,结合司法实践进一步完善刑事庭前会议仍然不容忽视。

关键词:刑事庭前会议 诉讼效率 司法公正 非法证据排除

3.论刑法的可诉性

作者:钟达玮(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一直存在,但迄今为止,学界尚未从刑法的可诉性角度对这一关系进行深入探究,通过从规范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本体领域和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实践两个维度探讨刑法的可诉性,进而得出二者存在耦合关系的结论。有基于此,为了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目的,分别从理念层面、规范层面和实践层面出发寻求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系的应然驶向和实然发展路径。

关键词:刑法 刑事诉讼法 可诉性 惩罚犯罪 保护目的

4.浅析我国刑事错判发生的特点与防治——以侦办人员的非正常化观念为切入点

作者:聂超(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复杂多变的刑事司法环境下,我国的刑事错判案件屡屡发生。错案的发生与现实错判行为具有一定关联,错判行为是在侦办理念的指引下产生的,侦办观念的非正常化是导致错判发生的前提性因素。本文以典型案例为背景,通过对刑事诉讼活动中办案人员侦办案件和收集证据的过程进行分析,从中归结错案发生的特点,并且认为现实存在的侦办观念的非正常化是我国错判发生的重要原因,在司法改革中应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和建立相关机制来维护司法公正和审判公信力。

关键词:刑事错案 错判行为 侦办理念 非法证据

5.轻微醉驾案件附条件不起诉问题探析

作者:程慧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酒驾入刑以来,醉酒驾驶案件就已经成为国内“第一大罪”,案件数量超过了传统的盗窃罪,酒驾入刑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预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酒驾案件一律判处刑罚,打击范围和力度过大,有违刑法的谦抑性。本文通过研究本区域内的醉驾案件数据,分析确立轻微醉驾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建议,以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程序分流,达到教育和惩戒的双重目的。

关键词:醉驾 危险驾驶罪 附条件不起诉 轻罪立法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有效辩护

作者:王宁(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刑事辩护越来越得到重视,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障碍。为了更好地发挥律师的刑事辩护作用,从确认律师有效辩护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关键性出发,查明当前我国律师有效辩护的障碍,以便有的放矢的探寻认罪认罚案件律师有效辩护的路径,通过完善律师调查取证权、建立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无效辩护的救济措施及优化值班律师制度等方面入手探索认罪协商案件中律师充分、有效参与的路径。

关键词:有效辩护 无效辩护 值班律师 法律救济 律师参与

7.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刑事责任承担分析

作者:龚文娟(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2020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大幅度修订,强化了家庭、学校、社会的保护责任,新增了政府和网络保护,为未成年人保护制订兜底的国家监护制度,是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解决的良策。未成年犯罪的问题是全社会的问题。随着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急剧增多,近年对该问题的讨论也愈来愈激烈,对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昂。本文深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并梳理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以及国内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和具体观点。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解决不能简单粗暴的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为主要方法,应当根据其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源解决问题,要从成长环境和生活条件以及教育出发,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长。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最终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 刑事责任年龄 犯罪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 权益保护

8.我国共同犯罪人的定罪与量刑基准——以双层次评价理论中的分工分类法为视角

作者:张维尧(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我国双层次评价理论认为,分工分类法下的分类只解决共同犯罪人的定罪问题,作用分类法下的分类只解决共同犯罪人的量刑问题。然而,该理论不仅定罪与量刑的顺序存在问题,其自身的犯罪人分类也不得不让人产生质疑。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完全可以将我国刑法规定的主从犯解释为德日刑法中的正犯与帮助犯。共同犯罪人的量刑只是定罪后附随的法律后果,借助犯罪事实支配理论对分工分类法下的正犯、教唆犯与帮助犯进行区分可以同时解决共同犯罪人的定罪与量刑问题。

关键词:双层次评价理论 分工分类法 作用分类法 犯罪事实支配理论

9.我国检警模式的现状与出路

作者:王柯文(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侦查和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最“前沿”的步骤,检警关系也是刑事诉讼关系中最基本的诉讼关系。现阶段,在我国致力于由“侦查中心主义国家”向“审判中心主义国家”转变的大背景下,如何平衡检警关系,创建新型检警模式,使侦查权既能得到合理限制又能充分发挥出侦查作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当前阶段,我国的检警模式更需要立足国情和实践,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大方向指导下,在变“侦查、起诉、审判”的流水线作业为“控、辩、审”的三角构造的大背景下,使侦查、起诉变为“控”的合力,既要合理限制侦查权的运行,更要正向发展、合力追诉犯罪。

关键词:检警模式 侦查权 以审判为中心 追诉犯罪

10.我国青少年犯罪治理学说与对策

作者:肖英子(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被认为是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在当代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犯罪主体低龄化、文化程度低、男多女少,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方式团伙化等特点。为应对近年来犯罪主体低龄化特点,我国学界提出了“降龄说”与“恶意补足年龄制度”,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并不适合采纳这两种学说,对是否扩大青少年犯罪主体应当保持慎重态度,对外来制度的引进应当认真考察我国国情,尽量避免青少年犯罪圈扩大化。青少年犯罪治理对策本文认为可以分为广义治理对策和法学治理对策,广义治理对策要求从家庭、社会、学校三个方面为青少年提供保护与引导,注重犯罪的事前预防与犯罪后的回归。法学治理对策包含重整现有青少年法律体系,设立专门的少年法;建立属于青少年的司法制度,即不仅局限于现有的少年法庭而是建立少年法院、少年检察院;并且完善青少年社区矫正制度和青少年收容教养制度,提升非刑罚处罚方式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治理对策 治理学说 少年法 青少年司法

11.刑事错案中的鉴定问题探微——基于22例中国刑事错案的实证分析

作者:毛文静(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随着刑事错案的相继披露,司法鉴定问题聚集了社会关注的目光。从22件错案出发,分析归纳司法鉴定存在的现实问题,尝试从刑事司法鉴定制度、鉴定程序、鉴定审查和鉴定质量方面进行原因探析。在此基础之上试图从稳推侦鉴分离、完善鉴定程序、实化鉴定审查和加强鉴定人管理方面寻求破解路径,以期对我国司法鉴定的优化有所裨益。

关键词:刑事错案 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鉴定程序 鉴定审查

12.刑事和解制度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应用的问题研究

作者:张倩(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应用广泛,但立法并未将这两种程序进行有机结合,当符合刑诉法第288条规定的和解情形的公诉案件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时,仍然参照一般刑事和解的规定,在和解范围、和解程序及对未成年人的身心教育等方面未能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特殊处理,导致实践中的未成年人刑事和解适用存在范围过窄、成效不高、忽视过程等问题。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变化和刑事和解制度立法上的缺陷和不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和解的原理进行深入解析,探究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和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和解与成年人有所区别,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机制,不仅为解决日益增加的犯罪低龄化问题提供有效途径,同时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及树立法治观念大有裨益。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刑事和解制度 犯罪低龄 法治观念

13.治本安全观语境下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完善思考

作者:覃振模(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

内容摘要:监狱巡回检察是人民检察院监督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治本安全观语境下,巡回检察更应注重监狱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通过提高改造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进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现并剖析现行监狱教育管理工作和监狱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检察机关巡回检察监督提出完善建议,推动巡回检察与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形成合力,共同将监狱中的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关键词:治本安全观 巡回检察 教育改造 检察监督

环境风险规制

1.困境与对策: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中的适用研究

作者:张瑞萍(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甘肃省“飞天学者”、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邓建华(甘肃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李国歆(甘肃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伴随刑法修正案(八)对生态环境犯罪法益的立法转向,有条件的承认环境资源也是刑法所值得保护的利益。生态环境犯罪法益理论所侧重法益恢复、轻缓刑罚的思想与恢复性司法的利益平衡、犯罪人再社会化具有目标一致性,因而相互契合。恢复性司法应用于生态环境犯罪的探索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然而实践中仍然存在适用方式法律依据不足、适用范围存有局限、司法裁量标准缺位以及配套制度残缺等突出问题和现实困境。应当通过完善立法、健全裁量标准、完善配套制度的对策予以应对。

关键词:恢复性司法 环境犯罪 犯罪法益 限定环境本位思想 非刑罚措施

2.风险预防原则下环境健康风险规制研究

作者:邵振雪(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狭义上的环境健康风险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安全风险,与纯粹的环境风险不同,虽然都具有面向未来的不确定性、突发性、群体性以及系统性的特点,但环境健康风险更加强调因突发不确定性行为带来的群体性身体健康风险。在进行环境健康风险规制过程中可以采取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比例原则以及风险预防原则。其中,将风险预防原则为环境健康规制的中心原则,是环境健康风险规制建制的核心与关键,并进一步完善环境健康风险规制措施,体现着从源头控制风险产生、阻断风险传播途径,推动公众健康理念融入社会建设,实现建设健康中国的价值目标。

关键词:风险预防原则 环境健康 风险规制 法律规制 法治社会

3.环境健康风险规制中的法律与科学协同

作者:周律初(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与居民健康意识的逐步提高,环境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尽管通过治理环境污染初见改善,但环境健康风险规制之路却频遇掣肘。因此,本文以“生态”为主线,以“人的行为”为基础,以“生态经济”为核心,以“生态经济行为”为制度抓手,建构环境健康风险规制中法律与科学协同路径,为环境健康风险规制助力。

关键词:环境健康 风险规制 法律与科学协同 生态经济行为 法律规制

4.论稀土资源开发中环境健康风险的法律规制

作者:王世进(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法重点研究基地主任),黄莉(法律硕士、江西理工大学专利管理办公室教师)

内容摘要: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在造福社会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环境问题,其中稀土元素、重金属元素、放射性元素以及氨氮元素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将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作用。现行法律规制主要以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为主要目的,缺乏与健康风险的衔接,导致环境健康风险应对能力不足。针对稀土资源开发中环境问题的特征,应当以公众健康保障为核心,完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加强地方性法律规制建设,建立分工明确、多方协作的监管体系,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稀土资源开发环境健康风险法律规制。

关键词:稀土资源 环境污染 健康风险 法律规制

5.风险预防原则: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的构建基点

作者:袁小尧(辽宁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环境产生了更加深远的影响,导致环境问题日趋复杂。但与此相对的是人类社会对于风险管理、控制能力的不断增长,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风险社会”时代,对于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需要之一。从环境法的角度来讲,公权力对于环境资源配置问题的干预是一种有限而宝贵的社会资源,分配这种社会资源就不能不遵循法治的、科学的、客观的分配方式,在这种需要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和风险预防原则的引入也就成了必经之路。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与风险预防原则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是风险预防原则适用的先决条件,风险预防原则是环境风险评估制度的实践途径。

关键词:环境健康 风险预防原则 风险评估制度 法律规制 法治

6.中国古代的形式自然法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作者:刘玉禄(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硕士研究生),李柏正(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中国自梁启超时便开始了中国古代是否有自然法之争,实际上学者之间的争论只是集中在对中国古代是否有形式自然法上。所谓的形式自然法实则一个思想的容器,不仅西方存在,而且中国古代也大量存在。无论西方的“自然法”还是中国古代作为思想容器的“天”“道”“仁”等思想,都是出于人们对其的信仰,而对于当今中国的法治建设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人们对于法治的信仰。

关键词:形式自然法 思想容器 法治 法治建设 法治思想

7.疫情背景下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完善

作者:吕志祥(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崔雅丽(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内容摘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暴露出我国当前野生动物保护法立法目的存在缺陷、保护范围过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必须进一步明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同时坚持全面保护原则和风险预防原则,健全协同机制、促进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的合力,才能维护生物安全。

关键词:野生动物保护 新冠肺炎 立法目的 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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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17卷(西北政法大学文集)。转引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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