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事务所”的红色书记官——金剑啸烈士小考

作者:蔡煜

“公证事务所”的红色书记官

金剑啸烈士事迹小考

作者:杨浦公证处 蔡煜

充分挖掘中国公证史料,讲好中国公证红色故事,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今天本文所讲的是在1931年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在1930年代初期曾在“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所属公证事务所”担任书记官的金剑啸烈士。

金剑啸,男,1910年生,满族,中共地下党员,原名金承栽,号培之,又名梦尘,笔名剑啸、巴来等。他是黑龙江“左翼”文学的开拓者、抗战勇士,集绘画、小说、诗歌、话剧、导演多种才艺于一身,是当年东北非常著名的热情奔放、才华横溢的党的革命文艺战士。1936年6月13日下午,金剑啸被日伪特务在哈尔滨秘密抓捕,同年8月15日在齐齐哈尔被杀害,年仅26岁。[1]

关于金剑啸烈士事迹的文章、书籍解放前后已经出版了不少,在此,本文依据其战友、亲属的回忆文章、《金剑啸年谱》等资料及相关历史档案、文献[2],对其在“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所属公证事务所”期间的革命经历,作一初步梳理。因掌握资料有限,错谬之处,还请读者见谅。

目前笔者所见的最早言及金剑啸从事公证工作的资料是1936年11月20日出版的《中流》第一卷第六期刊登的1936年9月萧军[3](发表时署名:田军)在青岛所写的《未完成的构图》。文中金剑啸的名字以“k”代替,在回忆两个人第一次相识的场景时,萧军回忆到:“我们才又开始了几句的交谈。‘你几点钟上班呢?’我问他。‘早晨八点……下午一点……’。‘那是个什么地方?’‘一个公证人的事务所——是个俄国人。’‘你懂俄文么?’‘不,我是抄中文的,……’。”他一面喝着茶,一面稚气地笑着望着我说:“别闹笑话……我还是三等的书记官咧。”[4]

另外在1937年8月1日由夜哨丛书出版社出版的由白朗、金人主编的《兴安岭的风雪》中附录了姜椿芳(发表时署名:江水)的《金剑啸》一文,文中称:“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爆发的前几天,他回到了东北。……“失业”使这位画家进一个哈尔滨公证所当书记。”[5]

因为当时的政治环境以及保守“党的机密”等原因,这二篇稿子均写得比较隐晦,没有提及金剑啸的中共地下党员身份,作者名字都用了笔名[6],因萧军这篇文章是烈士去世后一个月左右所写,据两人相识只有四五年光景,而且还绘声绘色地描绘了金剑啸向萧军自述“三等的书记官咧”的细节,因此要比之后其他战友、亲属回忆文章以及萧军解放后的回忆更准确。所以一些回忆文章关于金剑啸在“公证机构”中所任职务是中文录事、书记、书记员、文牍员、文书等说法似为不准确。[7]

姜椿芳的回忆文章比萧军稍晚,虽对金剑啸职务描述为“书记”,但描述了其工作地点是在哈尔滨公证所。[8]

金剑啸是1931年上海艺术大学学习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九一八事变”爆发的前几天回到东北。在哈尔滨当时共有二家“俄人”办的公证事务所。一家为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第一公证事务所,其地址据有关地方志记载,为道里中央大街34号二层楼上,公证人为福多罗甫。[9]另一家为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第三公证事务所,当时地址与公证人情况暂不详。该所于1921年11月1日开张,创办公证人为萨果维次[10],地址为道里中国大街三十九号[11],后因舞弊被停职,由伊作多夫接任,伊作多夫何时接任,伊作多夫是否仍在原址办公不得而知。伊作多夫后因不法,该所被查封,又由萨果维次于1934年9月恢复开办,地址设在中国十一道街。[12]

据方未艾1964年的回忆,“一九三二年冬,我经过金伯阳和黄吟秋介绍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不久以后,有一次金伯阳让我过小组生活,领我去见党的小组长,在道里中国大街,一家公证人事务所里的一间书记抄录室里,见到了小组长,原来就是金巴来。[13]”这个回忆得到了姜椿芳回忆的印证,“渐渐地,他让我知道了他的工作地点:一个俄人办的法律公证所,这个所就设在中央大街上,他在那里专做抄写状子的工作”。[14]在萧军1979年8月15日的发言《我所认识的金剑啸同志》中,又提及“为了这个团员的被捕,我上公证事务所找他。我俩站在临街的凉台上”,与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第一公证事务所系在二楼相符。[15]

因此从目前笔者所掌握材料看,金剑啸很有可能曾在道里中央大街34号二层楼上的“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第一公证事务所”工作,但因未查阅有关原始档案,也不排除他在“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第三公证事务所”工作。

1932年2月,哈尔滨被日军占领后,在日本侵略者的一手操办下,溥仪于同年3月9日就任伪满洲国执政,提出关于一般法令训令“暂时援用从前之法令”[16],伪满洲国当局没有马上改变原有的“东省特区”公证事务所体制,所以“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所属的几家“公证事务所”仍继续营业。

金剑啸利用担任“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所属公证事务所”书记官的便利,积极从事革命活动。

根据金剑啸的老战友回忆,他工作的“公证事务所”是作为当时中共地下党组织在哈尔滨秘密活动地点之一。时任中共满洲省委宣传部干事姜椿芳回忆:“这个所就设在中央大街上,他在那里专做抄写状子的工作。如果我临时有紧急的需要,可以不去约定碰头的地方见面,而直接在他办公的时间到公证所去看他。”[17]

姜椿芳与金剑啸的工作联系,在于姜椿芳负责主编党报《满洲红旗》(后改为东北人民报),管理秘密印刷和发行两个机关。报纸和各种宣传品都要有宣传东北抗日事迹和揭露敌伪反动行为的图画。做秘密印刷的同志虽然字写得工整,但不会画画。经中共满洲省委组织部部长小李(党内名)—何成湘同志介绍,由姜椿芳与金剑啸接头,每次由姜椿芳把画的内容、数量告诉金剑啸,回去画好,约定时间地点,把画交给他,再布置新任务。因刻蜡板的同志不会绘画,要求画家直接用铁笔画在蜡纸上,然后交给印刷厂。这给金剑啸增加了危险性,他要在自己家里保存违禁品—钢板、铁笔、蜡纸,其次要带着一定的风险把画好的蜡纸随身带出来交给姜椿芳。金剑啸很准确很机敏地完成了这个任务。[18]

方未艾则回忆到“一九三二年冬,我经过金伯阳和黄吟秋介绍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不久以后,有一次金伯阳让我过小组生活,领我去见党的小组长,在道里中央大街,一家公证人事务所里的一间书记抄录室里,见到了小组长,原来就是金巴来。[19]”

1932年春,金剑啸就任中共哈尔滨市西区委员,受市委书记张贯一(即杨靖宇)同志指示,与中共哈尔滨市东区宣传委员罗烽接关系,共同创办秘密发行的反满抗日油印报纸,并团结了一些左翼文化人,开展北满的革命文艺活动。[20]

金剑啸积极参加了党领导的群众性组织“反日会”活动。据金剑啸女儿金伦在1979年4月5日清明节所写的《我的父亲金剑啸》一文所载,党交给父亲的工作便是从事哈尔滨文艺界的反日会工作。[21]1932年松花江发生大水灾。水灾后在他领导下,举行赈灾画展,其中大部分是他的作品,许多充满革命激情的油画、水粉画和素描作品参加展出,如《地下的火焰》《五一的日子》《从地下来》等,但关涉到政治的画,没有能够陈列。[22]

金剑啸最后是何时何因离开“公证事务所”的,《金剑啸年谱》记载为,1932年“为适应党的工作与谋求生活,辞去俄国公证人事务所职务。在道里十五道街创办‘天马广告社’,掩护革命活动,培养美术人才,帮助贫苦青年。女作家悄吟(肖红)与革命烈士侯小古均做过他的广告副手。”[23]这个离职时间与姜椿芳、萧军等同志解放后的回忆有出入。有待于进一步查证历史资料。[24]

清明将至,最后节录一段金剑啸创作的长诗—《兴安岭的风雪》,作为本文的结尾,以寄托对革命烈士金剑啸的哀思。

四  一个思想

他们有着一个思想。

村人,骑士……

在一个思想里

充塞着他们的希望。

耐过严冬,

不就是春天?

穿过黑夜的暗网,

不就是黎明的微光?

——只要有春天

——只要有微光

——活下去吧,伙伴们,

这就是他们所有的希望。

追迫着严冬的难

用着他们的真理的情热。

削着黑夜的网,

用他们坚利的刀剑。

他们有着一个思想,

村人,骑士……

在一个思想里,

充塞着他们的希望。[25]

[1] 前言,金剑啸:《金剑啸集》前言,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页。

[2] 刘树声、里栋:《金剑啸年谱》,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200-207页。

[3] 著名作家,曾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协顾问等职。萧军:《我所认识的金剑啸同志》,金剑啸:《金剑啸集》,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0页注释。

[4] 萧军(发表时署名田军):《未完成的构图》,《中流》第一卷第六期。文中标点符号为阅读方便,予以调整。

[5] 姜椿芳(发表时署名江水):《金剑啸》,白朗、金人主编的《兴安岭的风雪》,夜哨丛书出版社1937年8月1日出版,第27-28页。

[6] 姜椿芳:《金剑啸与哈尔滨革命文艺活动》,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18页。

[7] 金剑啸:《金剑啸集》附录,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0、237、260、283、288页。金伦:《怀念父亲—金剑啸》,《新文化史料》2002年第2期。当然,担任书记官前,金剑啸肯定也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在未正式担任书记官前,也许曾担任类似中文录事的职务。

[8] 姜椿芳(发表时署名江水):《金剑啸》,白朗、金人主编的《兴安岭的风雪》,夜哨丛书出版社1937年8月1日出版,第28页。

[9] 哈尔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哈尔滨市志·公安 司法行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30页。以笔者所见,该公证人中文名除福多罗甫(此中文名为其公证人章上的中文名)外,又译为福特劳夫、福多罗夫。

[10] 又译为沙果维赤、萨果维赤。

[11] 中国大街后更名为中央大街。杨荣秋、谢中天:《天街异彩••哈尔滨中央大街》,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12] 开办时间似为1934年9月18日或1934年9月10日。《第三公证事务所已恢复开办》,《时报》1934年9月19日,原报纸上所登开办时间似有文字错误。“东省特区”于1933年6月19日经伪满洲国国务院会议决定改称为“北满特别区”,并成立“哈尔滨特别市”,所以公证人事务所名字也改为“北满特区地方法院第三公证事务所”。参见黑龙江省档案馆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31-1945)》,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版,第53页。

[13] 方未艾于1930年代在哈尔滨《国际协报》担任编辑,摘自其1964年写给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的信,方未艾:《忆金巴来》,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117页。

[14] 姜椿芳:《艺术家金剑啸》,金伦、李汝栋编:《金剑啸诗文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5、119页。姜椿芳这篇文章,是书未注明完稿日期,只是说“四十余年之后,这篇回忆金剑啸同志的纪念文,是我含着泪水一字一字地写出来的。”

[15] 萧军:《我所认识的金剑啸同志》,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38页。原书中“公证事务所”误刊为“公正事务所”,作者名作“肖军”。

[16] (日)“满洲国史编纂刊行会”编,东北沦陷十四年史吉林编写组译:《“满洲国史分论”》上,东北师范大学校办印刷厂印刷,1990年版,第1页。原书名及编者无引号。

[17] 姜椿芳:《金剑啸与哈尔滨革命文艺活动》,金剑啸:《金剑啸集》附录,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页。据此页注①,姜椿芳,原中央编译局顾问,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总编、翻译家,原中共满洲省委宣传部负责人。但据此文正文中称,那时省委没有宣传部长,由组长部长小李(党内名)—何成湘同志暂兼,我任宣传部干事。同书第109-110页。

[18] 姜椿芳:《艺术家金剑啸》,金伦、李汝栋编:《金剑啸诗文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4-116页。

[19] 方未艾1964年写给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的信记载。方未艾1930年代在哈尔滨《国际协报》担任编辑。方未艾:《忆金巴来》,,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117页。

[20] 刘树声、里栋:《金剑啸年谱》,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203页。

[21] 金伦:《我的父亲金剑啸》,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129页。

[22] 姜椿芳(发表时署名江水):《金剑啸》,白朗、金人主编的《兴安岭的风雪》,夜哨丛书出版社1937年8月1日出版,第28页。金伦:《我的父亲金剑啸》,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130页。

[23] 刘树声、里栋:《金剑啸年谱》,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203页。

[24] 按照姜椿芳的回忆,他是1933年6月认识金剑啸的,金剑啸当时还在“公证所”工作。姜椿芳:《艺术家金剑啸》,金伦、李汝栋编:《金剑啸诗文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4页。依据萧军的回忆,1933年下半年,金剑啸也在“公证所”工作。萧军:《我所认识的金剑啸同志》,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金剑啸纪念文集》,1986年版,第38页。

[25] 白朗、金人主编:《兴安岭的风雪》,夜哨丛书出版社1937年8月1日出版,第27-28页。巴来等著:《兴安岭的风雪》,联华书局1937年8月印,第54-55页。后者文本有个别标点符号与前者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