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青浦检察
案情提要
顾客在按摩店消费时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实骨折
然而店家却喊冤
原来有一伙人欲图不劳而获
便利用过往病历屡屡“碰瓷”

近日,青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于某、李某、戴某等三人提起公诉。


一通来电,揭开往事迷雾

2020年8月一天晚上,足浴店老板老陈正打算上床休息,突然接到了自己的好友兼同行老高的电话,电话那头的老高急匆匆地向他询问:“陈哥,我这边足浴店遇到事儿了,有一个顾客说在我们店里滑倒了,要我们赔一万块钱,这种情况我也没遇过,这该怎么办啊?”

老陈心中一凛,往事浮现心头。半个月前,同样的情况发生在了自己的足浴店:当时有两名男子来到自己店里做按摩,按摩过程中,两名男子要求技师去前台拿两瓶水,等技师回到房间时,发现其中一名男士坐在地上,表情痛苦不堪,陪同的人解释说朋友刚刚在包间内滑倒了,要带他上医院检查。
再见老熟人,识破阴谋诡计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老陈回包间查看,未发现地板有湿滑的情况,便猜测伤情不会有什么大碍。谁知道两个小时之后,两名男子带着另一名壮汉回来了。壮汉走进店里就开始大喊大叫,吆喝说他们足浴店没做好防护措施,把他朋友弄骨折了,说罢,拿出了医院的病历卡。

医院诊断报告
老陈大吃一惊,仔细端详病历卡,反复阅读上面的信息,的确是骨折!壮汉遂提出要索赔一万元,但老陈怀疑其伪造了病历,便提出要去医院一同核实。到医院后,医生证明确实是骨折,老陈只好自认倒霉,和三人协商之后,共赔偿了3000元人民币。

转账记录
经老朋友这样一说,老陈心里大概也有了底,便让老高先将几人稳住,自己马上赶到。果不其然,老陈辨认出这三人就是先前骗走三千块的“老熟人”,便拉他们一起去派出所报了案……
不认罪,检察机关引导取证

这个“碰瓷”团伙非常狡猾,其中两人有前科记录,一人系累犯,三人在批捕阶段拒不认罪。承办检察官为完善证据链,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从转账记录、店内外监控调取、前科累犯记录等方面列出详细的补充提纲,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在大量事实及证据面前,三人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于某的手指是早前一次意外中骨折的,趁养伤之际,他生出不劳而获的念头。在一次单独作案成功后,他便伙同其他两人在上海、江苏多区流窜作案。他们事先物色了足浴店、按摩店等场所,在店内消费过程中虚构于某不慎摔倒导致右手小拇指骨折的事实,向店主“狮子大开口”,甚至一晚上连骗几家店。
作案过程中,三人分工明确,两人假装消费者唱“白脸”;一人先是在店外望风,后假装义气兄弟唱“黑脸”。经过协商,最后店主赔偿1000至5000余元不等。

赔偿协议书
经依法调查查明,自2020年7月起,三人在上海、江苏等地连续作案9次,累计涉案金额约人民币4万元。青浦区检察院认定,被告人于某、李某、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
严惩碰瓷,两高一部出台指导意见

2020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同时规定,对实施“碰瓷”,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另外,加大对“碰瓷”犯罪团伙、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

检察机关提示
遭遇花式碰瓷先莫慌
安全第一再把证据留
不劳而获勿让他得逞
事后及时报警正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