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王国华:学术实践两开花,她为国家与社区建言献策

作者:中夏

榜样,是一本书,为我们指点迷津

榜样,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路

榜样的力量

激励人心、催人奋进

榜样,就在我们身边

向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的“榜样”致敬

王国华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王国华,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国家哲社基金重大专项课题首席专家。

2018-2022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三八”红旗手。2019年度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王国华教授是我国海商法、海事国际私法领域权威专家,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商法协会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海事仲裁研究专题委员会主任。

王国华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自1986年起至今一直工作在高等教育教学和科研的第一线。她不忘法学专业建设和发展初心,牢记高端航运法治人才培养的历史使命,狠抓学科和专业建设,致力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法治建设和航运法治人才的培养,2019年带领法学院跻身国家级一流法学本科专业建设点。

在教书育人的同时,她围绕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开展课题研究。

作为首席专家,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课题 “新时代海洋强国战略法制保障研究”、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专项课题“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法律创新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我国海洋维权司法对策研究”等三十余项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科研项目。

疫情期间,王国华带领研究团队撰写的《从当前波罗的海指数看国际航运也和全球贸易前景》一文获国办采用上报并经中央领导圈阅。撰写的文章《司法护航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20年1月8日第3版。

王国华撰写的文章《海事仲裁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上海法治报》2019年11月20日第B06版上发表,获得了中国法学会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颁发全国仲裁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王国华积极投身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她长期躬耕于司法及仲裁的实践中,积极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等提供法律服务。

她担任首批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等职务,为法律服务行业上海品牌、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法治建设和海事司法制定相关政策建言献策。

她同时担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具备丰富的仲裁实务经验。

在办案过程中,她坚持高效严谨、恪守职业道德、践行“以人为本”的作风,得到了所办案件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她也多次承办调解案件,用十足的耐心、专业的精神服务当事人,从不计报酬,只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此外王国华还积极参加法制宣传工作,为学校师生、社区居民、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等开展宪法等多场讲座,多角度、全方位、生动具体解读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她积极推动上海海事大学与上海海事法院共建外国法查明中心,为海事审判中外国法查明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