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去年11月起,小蔡开始在一家广告公司从事新媒体制作的工作,双方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工作时间是每天下午一点半到五点半,一周工作5天,工资30元/小时。最近,由于公司业务调整,上周与她终止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小蔡认为,单位终止用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编辑:陆天宇

资料: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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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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