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空调翻新销售?检察助力维护市场秩序

来源 | 宝山检察

“贵院不仅保护了我司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激励创新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知名空调公司d公司与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来到宝山区检察院,对宝山区检察院“精准执法护知产 公正护航促营商”表示感谢。

案件回顾

2022年9月,d公司员工报案称,该公司收到用户投诉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反馈,10多名用户购买到了假冒d公司的中央空调。经d公司检测发现,这些假冒品牌的空调伪造了d公司的铭牌、能效标识、商标,有部分还改动了空调内部构造。用户反映,他们都是向在新建小区门口摆摊的郝某某购买的。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郝某某抓获,宝山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官提前介入,围绕案件定性、犯罪金额认定、电子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建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经调查发现,2015年郝某某注册成立了j公司,对外销售空调和地暖。为了扩大销售,他找人伪造了一张d公司的销售代理认定书,便在上海找新建的小区,采取驻点的模式,对外销售d公司空调。刚开始,他通过正规渠道从d公司购入空调,但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他开始寻找其他货源,从外省市的易某处进货。之后,有客户投诉郝某某销售的空调是假货,并非是d公司正规生产的,为此还打了民事官司,经法院判决,客户从郝某某处购买的空调室外机机械铭牌非d公司原厂铭牌、缺少能效标识、现场机器核心部件有人为破坏痕迹,现场机器在出厂后的流通环节被改动过,非d公司原装产品。经此一役,郝某某暂停经营了一段时间,但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他又继续向易某采购并销售。

“为完善本案证据链,要尽快固定相关电子证据,对涉案空调进行鉴定,并调取买卖合同,进一步寻找其他买家,还要对易某身份进行查实。”检察官在对郝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为有效指控犯罪,根据本案证据情况,建议公安机关作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本案中涉案空调部分为旧机翻新,部分功能、样式、构造等与d公司对应型号的机器不符,部分机器机械铭牌系伪造、机器机型非d公司生产的机型,经d公司鉴定均非该公司原装产品。郝某某在明知涉案空调为假冒d公司空调的情况下,仍以正品新空调名义对外销售,认定郝某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在涉案金额方面

郝某某在讯问时提出了辩解,“我对金额认定有异议,销售合同中有部分金额是地暖的费用和人工安装费用。”对此,检察官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对案中涉及到的10余家用户逐一核实,查实实付的空调款项,了解具体的安装费用,同时,由d公司对涉案空调按照市场价对每一家的内外机空调分别进行计算,查实假冒空调总金额。经补充侦查后,检察官综合已查实的材料,认定郝某某犯罪金额为60余万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

检察官走访了权利人d公司,深入了解d公司销售经营模式,并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意见,“这种假冒我公司的空调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形象,侵权人应当对这些用户赔偿损失。”了解到d公司遭受名誉受损的现实情况,检察官向郝某某释法说理,阐明法律后果与社会责任,积极促成郝某某向涉案用户进行赔偿,郝某某许诺后续将对涉案用户空调问题免费上门维修。d公司对此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对郝某某予以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审查,宝山区检察院以郝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对该案进行听庭评议。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对郝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郝某某当庭表示深刻认识到错误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终综合考量郝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退赔情况等,判处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正如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在感谢信中所述,净化市场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司法、行政及社会各界的共同持续努力。检察机关将继续担负起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责与使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推动社会创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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