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抵押、不看征信、快速放款”,这些承诺听上去尤为诱人,其实这是不法分子以租手机为幌子进行非法放贷的话术。不少人因此上当受骗,欠下巨额债务款。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戴某某提起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揭开了全市首例以手机租赁为名,实施变相高息放贷的新型金融犯罪黑幕。
通过贷款中介找客户
“租借”手机但并不使用手机
被告人戴某某经营一款名为“某某商城”的app,并对外宣称提供网络手机租赁业务。戴某某将app二维码印发给贷款中介吴某某等人,几人引导有资金需求的客户至app签订租机协议。而所谓的客户也并不使用“租借”而来的手机,而是将“租借”手机邮寄至指定商户,进行回收评估。
“租机”方式实为变相放贷
年化利率为36%至1155%不等
就这样,戴某某通过“平台租机—市场变现—发放贷款”的流转过程,最终完成变相放贷行为。而借款人则需要承担高额租金、回收差价、中介费用。经审计,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期间,戴某某以租机方式共向130余人变相放贷,涉及金额共计170万元,年化利率为36%至1155%不等。除了租机放贷外,戴某某还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向40余人发放贷款200余万元,年化利率为36%至2520%不等。
经查,被告人在一年不到的这样一个时间内,累计向170余名不特定对象,共计放贷370余万元,达到了入罪的标准,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000条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非法经营高利贷的过程中,戴某某非法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4000条,侵害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对此,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戴某某提起公诉,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他对这些名单中的这些客户进行电话推销,对他人进行了电话骚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安宁。”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刘国敏介绍道。
区检察院表示,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的同时,持续深化金融检察综合履职,常态化开展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强化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以高质效履职有力护航区域金融高质量发展。
(资料来源:区检察院)
上观号作者:上海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