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今起按规定执行新利率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7日发布的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的决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沪公积金〔2024〕25号)。

根据通知规定,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利率。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本市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无需借款人申请。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李琳

上观号作者:上海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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