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享受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以下热点问答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可以享受工资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员的范围有哪些?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
02享受政策的企业是否存在负面清单行业限制?
不存在特定的行业,也没有负面行业限制。企业只需要符合财税〔2009〕70号相关条件,都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03预缴申报和汇缴申报都可以享受该项政策吗?
预缴申报
预缴申报时,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只能据实计算扣除。
汇算清缴
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允许加计扣除。
04企业定期以现金的方式向残疾人支付工资,可以享受该项政策吗?
不可以。根据财税〔2009〕70号规定,需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不满足政策享受条件。
05企业与残疾人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可以享受该项政策吗?
根据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要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因此,要结合合同期限和上岗条件综合判断。
06企业不为残疾人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可以享受该项政策吗?
不可以。根据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要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企业不按规定缴纳上述保险的,不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上观号作者:浦东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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