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
01
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社保业务】-【建筑业工伤保险费申报(包含参保关联)】进入功能模块。
或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建筑业工伤保险费申报(包含参保关联)】进入操作界面。
02
进入模块后,点击【添加参保信息】。
03
输入单位编号,选择社保经办机构,输入工程项目编号后点击【查询】,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添加】,并对已添加的参保信息点击确认。
04
在“已确认项目”中,找到刚才确认的那笔参保信息,点击【金额设置】。
05
输入工程项目造价金额或工程项目追加金额后,点击确认,并在已确认项目中点击【确认】,并点击【申报】完成申报。
注:添加或修改工程总造价,追加金额都只针对本次操作。若添加或者修改后未及时申报,下次登录后需重新添加或修改。
06
提交申报后,进入“单位社保费缴费”模块,可查看待缴费数据。点击【缴款】,缴费人在缴费界面再次确认待缴金额无误后,选择缴款方式,企业可选择“三方协议”“银行端凭证缴税”两种缴费方式。确认付款方式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缴费。
来源:上海税务
编辑:沈千慧
上观号作者:绿色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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