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土地使用权人和投资人不一致的项目手续办理难题,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日照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通和建设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工业项目出租土地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暂行办法》,率先在日照市探索实施工业项目出租土地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据介绍,《关于工业项目出租土地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暂行办法》对三项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
一是明确办理范围。租赁本区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允许承租人以自己名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二是明确申报所需材料。明确土地租赁合同可作为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并对办理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手续的要件、土地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明确办理流程。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办理的审批时序、前置条件、许可标准、必要材料等规定程序,确保流程过程合规、稳妥。
与改革前相比,项目建设无需过户土地,可为企业节约手续办理时间,进一步盘活了闲置土地资源:深化工改创新。租赁土地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实现了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建设审批手续等闭环运转,为项目前期建设节约了资金成本。加快项目落地。项目建设无需过户土地,直接利用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为投资企业节约80%的手续办理时间,有效缩短了建设周期。同时,集约节约用地,有效满足承租方用地需求,既破解新上项目土地要素制约难题,又盘活了闲置土地资源,进一步推进政府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上观号作者: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