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新房项目2780套房源!南京第二批次“以旧换新”名单来了

交汇点讯 6月6日晚,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次“以旧换新”房源的通知》,发布第二批次“以旧换新”房源名单,名单中有全市范围的21家楼盘。

《通知》表示,为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研究,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房源。2024年6月10日-12月31日,市属、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其他房企积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以更好满足群众改善性房源需求。

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部门监督”的原则,参加活动的房企单独或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和对外公告,报市住房消费“以旧换新”工作组统筹后发布实施。南京安居建设集团仍按对外公告的试点方案执行。

参加“以旧换新”的存量住房房源条件为,存量住房证载权利性质应为出让,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第二批次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由南京奥体建设等12家房企参与,再推出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2780套房源。相关项目房源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房帮宁”平台统一展示,换购群众可登录查询,并办理报名手续。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还对《通知》做了解读,现节选重要内容如下:

问:旧房如何评估,评估费用谁来承担?

答:各参与活动房企自行开展,可参照南京安居建设集团形成的评估机构库进行旧房评估。经确认有效的评估报告可作为其他房企验房评估材料。验房评估费用具体标准请关注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问:置换新房的范围有哪些?

答:新建商品房房源条件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自行确定,市房产局“房帮宁”平台提供统一房源展示平台。

问:置换的新房是否与项目案场购买的优惠一样?

答:可置换的新建商品房房源与该项目案场给予的各项优惠保持一致。

问:群众参与活动的咨询渠道有哪些?

答: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并在项目现场设立企业咨询台,为换购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问:“以旧换新”后,旧房原有“学区”能否保留?

答:“以旧换新”置换成功的换购人子女自《存量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保留置换前对应义务教育入学权益。

问:社会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参与?

答:社会其他各类房企可委托所在区区属国企或市安居集团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同时也鼓励具有独立收购、持有存量房资产和持续运营能力的其他各类房企,自主开展“以旧换新”活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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