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非法狩猎蟾蜍要担责!

野生动植物作为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系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拉起“防护网”,但仍有个别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为谋取私利触犯法律法规。

2019年至2022年,于某伙同他人非法猎捕野生蟾蜍、蝌蚪进行养殖,养大后送到其父母住处,由二人屠宰后销售给他人食用。2022年11月,公安机关在于某父母住处现场查获活体蟾蜍718只、死亡蟾蜍97只、宰杀脱皮蟾蜍55只、风干蟾蜍头1470只,其中活体蟾蜍已在莱西市自然栖息地放生。

莱西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于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同时,经野生动物专家认定,查获的蟾蜍均为两栖纲、无尾目、蟾蜍科的中华蟾蜍,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对维持农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防止农林害虫发生具有极其重要作用。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取证基础上,认为于某等人非法捕猎、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影响到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经评估非法猎捕野生中华蟾蜍造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人民币45600元,提出了要求承担生态服务功能损失45600元及评估费用,并在青岛市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审理,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为了让辖区居民更多地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审判选在了案发地,邀请了50余名村支书、网格员及村民观摩庭审,以案释法,提高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意识。2024年2月7日,法院以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对于某等二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同时判处于某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连带赔偿因其行为导致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45600元(已支付20000元)及评估费用,余款以劳务代偿方式在指定地点提供环境资源公益劳动,并在青岛市主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宣判后,于某等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近年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充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检察官提醒,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部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具有重要作用。面对野生动物,切莫贪利,否则很可能触犯法律法规,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们要坚决抵制、勇于揭发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共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呵护美好家园。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薄克国 通讯员 周莎莎 报道)

上观号作者: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