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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市汛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为进一步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本市各级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今后如有人员变动,按分工自行替补,并履行报备手续。
特此通告。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2024年5月26日
上海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上海市各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上海市各街道、乡镇防汛责任人名单
end
信息来源:上海应急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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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防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