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困难群众“住有所居”!江苏改革公租房申请,25天内完成申报审核

交汇点讯 公租房保障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5月24日,记者从江苏省住建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节省住房困难群众申请公租房的时间和精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江苏加快推进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改革。目前,常州、宿迁、淮安、镇江、泰州、南京、无锡、徐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12个市已完成改革工作。公租房申请材料比以前至少减少50%,申报审核时间压缩至原来的50%以下,一般控制在25天以内。

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范信芳介绍,江苏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把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全省各地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途径,大力发展公租房,增加房源供给,累计建设公租房56万套,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各地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截至2023年底,全省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累计保障104.62万户(人),通过租赁补贴累计保障61.77万户(人)。

之前,各地公租房申请材料一般在6种以上,审核通过一般在69日以上。现在,申请公租房保障只需提供“一证、一表、一书”(身份证、公租房申请表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即可。在办事流程上,各地由原来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按一定顺序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核和信息查询。

目前,公租房申请采用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实现线下办理“只进一门”,线上办理“一网通办”,诉求“一线应答”。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服务专窗,线下可直接申请保障,线上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全省统一受理界面扫描二维码下载app申请。

除苏州市外,其他12个设区市已全面上线使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与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省数据局(政务办)数字政府政务中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工作。4月30日起,所有新申请的公租房业务全部使用新上线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据统计,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全省公租房申请正在办理416件,正在公示142件,已办结279件。

据了解,苏州市使用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属于独立模块,数据对接和系统架构需要重新梳理和开发,所需时间较长,该市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改革任务。届时,江苏将实现全省高效办成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全覆盖。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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