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子小,体质弱的。”
“和同学关系不大好的。”
“自己调皮,霸凌别人被反霸凌的。”
日前,上海奉贤区世外教育附属临港外国语学校邀请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检察官、“未小贤”未检办案团队成员刘艳,为学生开展了一场“从《第二十条》谈校园欺凌”的讲座。
“在校园里什么样的学生容易被欺凌?”讲座后,对于刘艳检察官的提问,孩子们纷纷说出自己的看法。
“被欺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认,看见的孩子不敢站出来指认。”春节档热映电影《第二十条》中的这句话,揭露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刘艳检察官在讲座中以电影《第二十条》为开篇,从“勇”字的解读入手,用学生们更能理解的方式阐释了这一定义。
电影中,张科在厕所内对同学拳打脚踢,韩雨辰勇敢地站出来制止,反而让自己陷入了困境,遭到了张科的报复。刘艳告诉孩子们,为制止不法侵害,用合理的、适度的暴力进行反击,这是受侵害人的正当权利,而受害者也要及时、全面地保留各种证据,以便后续对欺凌事件的有效处理。
刘艳
在学生欺凌中,旁观者既不是欺凌者,也不是被欺凌者,却是学生欺凌的关键因素。旁观者应该怎么做?刘艳提醒孩子们,“面对正在进行的、对学生人身有紧迫伤害和伤害风险、可能会严重侵犯人身或者其他权利的行为,不管是被欺凌者还是目击者,都可以按照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但大家要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基础上,及时向老师、学校反映。如果自身安全受到威胁,不要硬碰硬,及时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
刘艳还从血气之勇、见义勇为、勇者不惧三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循序渐进地向同学们讲解了被欺凌者如何保护自己,以及欺凌者的罪与罚,引导学生们不做冲动的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软弱的被欺凌者,“在现场拍照片、拍摄小视频等行为是不可取的,更不能发到网上传播,同样会构成犯罪。”
“之前以为校园欺凌离我们很远,但它有各种表现形式,在我们身边是有可能发生的。这次讲座让我懂得了平时不能在言语上攻击同学,尊重同学就是尊重自己,对任何一个人都要友善对待。”八年级学生张贺明在讲座后,对校园欺凌有了新的思考。
七年级学生郁梓乐也表示,遇到欺凌,”勇“是不冲动行事、“勇”是不软弱对待、“勇”也是不默默旁观,当遇到校园霸凌时不能退缩,要及时向老师汇报情况。
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一直是社会关切的热点,筑牢防欺凌的保护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今年是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实施2周年。学校副校长杨梅艳表示,希望通过这次讲座促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切实提高自护意识和能力。
图片由学校提供
关注“第一教育”
分享至朋友圈惊喜更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观号作者:第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