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29日)
是4年一遇的闰日,
也是春节后上班第九天,
大家心都回来了吗?
会上网冲浪“摸鱼”吗?
注意了!上班“摸鱼”有风险!
有人工作时间浏览色情网站被解雇,
有人上班浏览八卦新闻被辞退,
不过同样是上班“摸鱼”,
竟然一个开除合法,
一个开除违法,
究竟是怎么回事?
案例一:员工上班时间
浏览色情网站被开除
事件回顾
杨某在上海一家金融单位从事会员管理工作,2022年8月,杨某因在上班期间浏览淫秽色情网站,被公司以严重违反管理规定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杨某以电脑中毒、他人操作等理由,拒不承认自己的违纪行为,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
当年11月,杨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1万余元。仲裁驳回了他的请求。
2023年4月,杨某不服,起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
来源:徐汇法院
法院判决
根据已查明事实和法院采证意见,杨某已签收用人单位《上网管理规定》,该规定严禁员工在上班时间浏览淫秽色情等不良网站和信息,综合杨某工作设备内大量色情淫秽网页浏览、视频下载记录等情况,杨某显然违反了用人单位管理规定和劳动合同相关约定,违背劳动者基本职业道德,亦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人单位据此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系合法解除。
法院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杨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二:员工上班浏览
“八卦”新闻一次被开除
事件回顾
2020年,李某入职江苏南通某科技公司从事产品研发工作。2022年9月的一天下午,他在上班时间利用工作电脑浏览某娱乐明星的“八卦”新闻,结果被公司人事部的巡查人员拍照存证。
当晚,公司人事部门向各部门发出通知,称李某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且公司目前效益不佳,决定对他进行劝退处理。李某找领导申诉,但公司最终以“严重违纪”为由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仲裁审理后支持了他的请求。
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公司的《员工奖惩制度》规定,犯两次及以上轻微过失者构成一般过失;屡犯两次及以上一般过失者构成重大过失;构成重大过失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工作时间浏览娱乐新闻属于“在工作时间内处理非工作事务者”的轻微行为过失,依据上述奖惩制度,该公司并未获得劳动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公司事前对劳动者的轻微违纪行为没有任何提醒,而是直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这不仅违反其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要求,而且加重了劳动者责任,损害了劳动者利益,故应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审判决该公司给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作为有职业操守的职场人,
上班时间还是要认真努力工作。
不然后果很严重!
工作时间长时间玩手机被开除
2019年9月,余某因存在上班时间,长时间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构成严重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仲裁、一审、二审均裁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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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拉屎”时间过长被解雇
2015年11月,王某因上班时间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被公司以因私离岗,违反《员工手册》,解除劳动关系。一审、二审、高院均裁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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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封面: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新民晚报、扬子晚报、工人日报等
本期编辑:茅轶婧
上观号作者:申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