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为正当防卫“撑腰”的“第二十条”?专家为您解读→

近日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引发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想要为当年的正当防卫行为讨说法的公交车司机,因制止校园霸凌而打伤施暴者的中学生,对“村霸”忍无可忍怒而反抗的村民……正当防卫,是贯穿这部电影叙事始终的关键词。该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边界?作为普通人,在遇到可能被伤害时要如何自我保护呢?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法律界人士。

不得不提“昆山反杀案”

影片名中的“第二十条”指的就是刑法第二十条,即“正当防卫”条款。具体如何理解“正当防卫”条款呢?《检察日报》日前发布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司法实践中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及意图条件。起因条件是指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时间条件要求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意图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指导下办理的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使刑法第二十条保障人民权益的功能得以彰显。江苏人熟知的“昆山反杀案”就是其中之一。

这起发生在2018年的案件,当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骑自行车的于海明被“龙哥”刘海龙拿砍刀击打,砍刀掉在地上被于海明抢到后,于海明向刘海龙砍刺5刀,并在刘海龙跑向宝马车后还继续追砍。最高检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见,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昆山龙哥”案通报节选

为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0年印发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学界对于正当防卫一直以来都有较高的讨论度,刑法第二十条的法律条文是总则,主要规定的是原则性问题。要把握正当防卫,要在不同的情况中去理解。那在具体情境中,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边界呢?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建明认为,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要把握好这么三点:其一,他人是不是正在实施不法侵害;其二,防卫的目的是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第三,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李建明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董某有一位未婚妻蔡某。去年的一个深夜,蔡某的疯狂追求者于某闯入家中,要求蔡某选择自己,双方因此发生冲突。此间,于某勾勒董某颈部,使其产生窒息感,董某挣脱后随手拿起剪刀,在再次扭推过程中正巧刺破于某动脉,最终于某抢救无效死亡。

李建明认为,被害人于某深夜闯入他人住宅,欲强行拉走被告人女友,阻止被告人关门,以及其勒颈方法已对他人造成人身安全严重威胁,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被告人在无法将其推出门外,自身又面临人身危险时,随手拿起剪刀挥舞,刺中被害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但尚未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如何去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呢?多位法律界人士认为,作为司法人员,不能完全从“理性人”的角度出发,更多需要遵从一种朴素的正义观,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自己代入具体诉讼中,始终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进行司法判断。另外,司法实践中要从点到面,结合事件的来龙去脉来观察整个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更符合正当防卫条文的本意的司法判断。就像电影中雷佳音最后说的那样,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既要考虑社会效果,也要维护主流道德秩序,合法也“合情”。

普通人遇到侵害怎么办?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电影《第二十条》以故事化的手法将正当防卫条款搬上大银幕,让更多人了解到,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那么作为普通人,在遇到可能被伤害时要如何自我保护呢?

南京某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遇到的情况不会立即产生严重的侵害,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报警。一方面,民警出警的速度很快,可以直接制止犯罪;另一方面,民警出警时可以马上提供救护的条件,一旦有人受伤,救护车也会同时到达事发地点。

遇到非常紧急的针对个人人身的直接攻击和伤害,首先要采取以防御为主的方式,寻找一些有防御效果但不至于后果非常严重的工具。“一般不太提倡拿刀防卫,拿刀首先可能导致矛盾的升级,造成本不会发生的严重后果;另外,可能出现刀被对方夺走,造成对自己的更大伤害。”这位法官表示。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李璞 应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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