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文件对本市征地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财物补偿费标准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地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土地补偿费标准仍分为13个等级、31个区片。调幅主要考虑了本市过去三年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收入水平、地价增长水平、消费价格指数(cpi)等因素,同时本着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原则,整体上调42%。其中,最高等级的补偿费从每亩9.32万元调整为13.23万元,最低等级的补偿费从每亩5.75万元调整为8.17万元。
二、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本次青苗补偿标准仍分为粮棉地和蔬菜地两大类,调幅依据本市前三年粮棉和蔬菜亩均产值的增长幅度、国家和上海市发放财政补贴的变化情况以及cpi增长情况综合测算得出。粮棉地补偿标准从每亩3000元调整至3300元,增幅为10%;蔬菜地补偿标准从每亩5200元调整至5800元,增幅为11.54%。
粮棉类、蔬菜类品种示例
注:财物补偿标准中已有的蔬菜品种按财物补偿标准实施补偿
三、征地财物补偿标准
本次财物补偿标准的调整主要参考了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协会以及基层实施部门提供的数据和建议,整体价格调幅为16%。新标准保留了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11大类的划分,并对子项目进行筛选、增补,子项目数量由421项调整为440项(不含苗木及花卉类),基本涵盖了本市集体土地财物补偿中最基本、最常见、最有代表性的项目。
《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中未涉及的补偿项目,可采取近似类比照、跨区域参照、市场价协商、成本法测算以及第三方评估等方法,协商补偿价格。各区政府也可在《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补充标准,并报市规划资源部门备案。
四、新老政策衔接
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执行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生效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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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规划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