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过世小伙请不出丧假,合理吗?

日前,#爷爷过世请不出丧假小伙遭亲戚埋怨#的话题引起热议。


事情起因是浙江网友小李在网上吐槽:“家住外地的爷爷过世,我想请丧假回去奔丧。却被单位告知: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去世不能请丧假,只能请年假或事假,没有丧假这合理吗?”。

小李表示,自己和爷爷感情很深,再说祖孙血统一脉相承,也算直系亲属。最后却因为批出的事假时间有限,只能下完夜班连夜赶去外地,第二天葬礼仪式结束又匆匆赶回。劳心劳神也就罢了,最闹心的还是不少亲属对此表示不理解,甚至在背地里说他冷漠不孝。小李感觉真的很冤。“有没有人说说,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

小伙请两天丧假险被开除

无独有偶,2019年3月,还在处理长辈丧事的20岁小伙贾某,收到主管发来的信息:“你过两天来办离职吧!”

原来几天前,贾某收到父亲的信息,要他2月27日回一趟家。“我爸的外婆90多岁了,去年11月份去世,我没有回家。这次因为我们当地的习俗要处理后续事宜,我爸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回家。”

于是,贾某2月26日晚在微信上向自己的主管请假。贾某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尽心尽力,请两天假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主管回复我,只能请一天假,不回来就办离职。”

贾某告诉记者“因为老家在如皋,交通不是很方便,一天来回肯定是来不及的。”于是他回复了主管,“我尽量。”

2月28日上午,贾某接到了主管的电话,在得知他还在如皋后,主管给他发了信息:“你过两天来办离职吧。”



小编以“丧假”为关键词在各大平台搜索发现,网友对于丧假的吐槽难以计量。请假太多被公司责怪,不是直系亲属过世不让请丧假,丧假期间被要求工作,请了丧假却还是被扣了工资,各种奇葩操作让网友深恶痛绝。

争论焦点在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记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由此可知,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准许员工带薪休丧假。

但在实践过程中,就哪些人属于直系亲属,应该批几天丧假的问题,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论。对于网友小李面临的问题,网友各有看法。

大部分网友指责公司规定不人性化,建议小李开始找下家。不让请丧假,批的事假时间又有限,让人切实感受了下“公司离了自己转不了”的实况。



也有网友理解公司的决定,认为丧假是带薪假,有其特殊性。法律规定只有直系亲属去世,才可使用丧假。


部分网友则建议小李以请到假为要,把事假、年假都用起来。既然和爷爷感情深厚,那就不要在乎请假要扣多少钱,好好送爷爷一程才最要紧。


家中老人去世能不能请丧假?

针对员工近亲属亡故,用人单位能否不准假奔丧呢?职工未经许可奔丧,用人单位能否认定员工旷工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呢?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总女律师团成员汪姣钰律师解答: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国家层面上对于丧假的适用范围目前仅有《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可以参考。该文件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 部分省市发布文件,适度扩大了使用丧假的亲属范围,如原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沪劳资发〔87〕130号):“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 对于上述人员以外亲属,比如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等的丧事,在实践中,大多会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安排职工休丧假或是带薪年休假、事假。


来源:央视网、钱江晚报、现代快报、极目新闻、潮新闻、劳动报、网友评论等

责任编辑:赫兹

校审:神小丢

终审:文心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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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青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