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无门槛!“日照暖心保”(第三期)项目上线

11月16日,日照市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了日照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日照暖心保”(第三期)有关情况。

据介绍,“日照暖心保”是一款政府指导监督、市场化运作,面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日照暖心保”(第二期)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上线,保费109元、最高赔付限额为350万元。“日照暖心保”因其保费低、参保不限门槛、不限职业、带病可保可赔及高额保障等特点,受到市民青睐和社会关注,参保人数为400435人,参保率达14%,在全省位居前列。截至2023年10月底,“日照暖心保”(第二期)已完成12713人次的报销,赔付总额达3824万元,赔付率达87.61%。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平均下降34.18%,单笔最高报销金额达到76.5万元,切实为罹患大病重病的参保人减轻了就医负担,发挥了较好的综合保障作用。

“日照暖心保”不断优化经办服务,简化报销流程,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一站式”报销结算。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日照暖心保”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药机构先行垫付,主承保公司在收到结算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拨付至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日照暖心保”报销条件的,无需另外提供报销材料,由主承保公司根据医保系统内的结算数据,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给参保人员,解决了群众看病垫资、理赔跑腿等问题。

基于前两期“日照暖心保”良好的运行成效,日照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分局启动“日照暖心保”(第三期)工作,继续由人保财险日照市分公司牵头的共保体负责运营。“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仍然秉持服务民生的原则,保留原有的四大“惠民属性”。一是价格惠民。“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价格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9元。二是参保无门槛。“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不设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等限制条件,实行无差别保障,执行相同的保费标准、报销比例。三是保障全面。保障内容紧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的住院费用、特定高额药品和罕见病药品(特殊食品)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医保目录内、外保障广覆盖。四是医保个账全家共济。参保职工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自己和直系亲属投保缴费,最多可为11人投保缴费。

在此基础上,“日照暖心保”(第三期)还做了五大重点升级,持续提高产品的“保障力”:

投保人群更广。除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购买外,今年将投保人群放宽到参加山东省内其他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在日照市工作的单位职工或在校学生,实行无差别保障。保障期的退役军人及新生儿可在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投保。

投保更加优惠。保障期间的新生儿,其父母均已参保“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且按时参加日照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出生之日起免参保自动享受“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保险待遇。

免赔额更低。责任一和责任二的免赔额由之前的2万元降为1.5万元,预计获得理赔的人数将实现翻番。

报销比例更优化。考虑免赔额降低、获得理赔的人数增加等因素,责任一的报销比例调整为60%,责任二调整为分段报销,既保障了费用较低的参保人群,实现受益面扩大,也重点保障了重大疾病患者。

特定高额药品和罕见病药品(特殊食品)目录扩增。由之前的31种扩充至33种,并将根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适时动态调整。

“日照暖心保”(第三期)主要有以下四大保障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及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报销后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不含异地个人首先自负部分),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5万元,报销比例为60%,上年度未超过免赔额且本年度续保的参保人员提高2个百分点。每人每年限额100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外的住院费用。保障住院发生的合理治疗所需乙类自付及全额自费费用。其中,住院发生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最高纳入额为日照市医保支付标准的3倍;日照市无医保支付标准或异地就医无医疗费用明细的,按照个人负担费用的60%纳入保障。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5万元,超出起付线部分实行分段报销,最高报销比例达50%。每人每年限额100万元。

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21个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等疾病的高额药品费用,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5万元,报销比例为60%,每人每年限额100万元。

部分罕见病的指定药品(特殊食品)费用,保障12个用于治疗罕见病的药品(特殊食品)费用,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万元,报销比例为70%,每人每年限额50万元。(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丁兆霞 报道)

责任编辑: 栗晟皓

上观号作者: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