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是公寓、社区和写字楼入门常用的“生物钥匙”。但是,当一家连锁长租公寓仅采用人脸识别才能打开门禁,拒绝提供其他进门识别方式,采集的人脸和身份信息又未做到安全保密存储和定期删除,这便违背了人脸识别应用的初衷,而且还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近日,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促行政监管,监督公寓整改,保护公民“人脸”信息安全。
今年年初,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官在相关平台线索摸排中发现,有市民反映在入住虹口某家连锁长租公寓时被要求必须“刷脸”进门,该市民不愿提供人脸信息,希望公寓给予门禁卡或提供其他进门方式,被拒绝。
根据《上海市数据条例》,在本市商场、超市、公园、景区、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宾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居住小区、商务楼宇等区域,不得以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技术作为出入该场所或者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
公益检察官多次来到该公寓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寓确实存在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出入公寓的唯一验证方式的情况。有住户担心:“需要向管理方提供本人半身正面照等信息,虽然管理方承诺会妥善保管,但不知这些人脸信息会不会被非法利用或者泄露。”对此,公寓工作人员表示:“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是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更好落实治安防治要求,避免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公寓,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访客可以通过底楼呼叫等方式进入公寓。”
长租公寓是近年来出现的新业态,而人脸识别同样也是数字时代的新技术。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对此类新业态中涉及的人脸信息保护问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上的认识理解不同。
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寓在采集入住租客人脸信息时并未以显著方式准确、完整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的事项,也未采取保障信息安全相关的必要措施。尤其是管理门禁和保存数十万条人脸信息的电脑及主机都没有进行加密处理;门禁系统的账号密码直接保存在电脑中,直接点击就能登录;系统中还长期存储有退租人员、外卖配送员、访客等人员的人脸信息。
立足现行法律法规,公益诉讼检察官研判分析后认为:根据《上海市数据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市实行数据工作与业务工作协同管理,管区域必须管数字化转型、管行业必须管数字化转型,加强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同时,根据政府相关公开信息,两处长租公寓使用性质均为租赁住宅。因此,住房租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承担住房租赁行业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区检察院向住房租赁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依法对两处公寓将人脸识别门禁作为唯一验证出入方式的行为督促整改,增加其他可选验证方式,并督促住房租赁企业履行处理个人敏感信息的法定告知义务和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立即督促落实整改。目前,公寓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增设24小时保安人工服务、ic门禁卡等非生物识别验证出入方式;通过在微信管理群中发布《入住告知书》、在大堂放置《入住贴士》、在人脸识别门禁处张贴提示标识等方式,告知新老客户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定事项;制定《客户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电脑设置开机密码等,完善数据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检察官表示:“人脸识别技术是数字时代飞速发展进步的产物,也是人工智能的重要应用。长租公寓安装人脸识别门禁对于强化治安管理,保障租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但应规范、智能、便捷地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任何变相、强迫收集人脸信息,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记者:张雯珵
通讯员:王晓阳、申腾
图片:区检察院、网络
编辑:张雯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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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