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记者从由济宁市人大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1月起,济宁将施行《济宁市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方面的专门法规,将为济宁市大运河岸线资源保护管理和港航物流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据了解,《济宁市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由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将对大运河设置分区保护专章,以强化岸线保护,根据河道自然条件、岸线现状及岸线保护和利用等要求,将大运河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区和开发利用区。
为引导产业向陆域纵深发展,减少对临水岸线的占用,该条例中设置了集约利用专章,以强化大运河岸线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并分别就大运河沿河企业绿色发展、港口资源整合、港产城融合发展、港口岸线使用原则、优化沿线文旅资源配置等作出引导性规范,推动济宁市港航业走出“以生态保护优先为出发点,以港口岸线资源高效集约利用为落脚点”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孟一 孟孜遥 张颖 报道)
责任编辑: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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