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颁布。
根据《规定》,浦东将支持企业发展离岸融资租赁业务,鼓励企业在涉外经营活动中优先使用人民币结算,扩大医疗器械融资租赁业务范围,优化相关许可和备案手续。
同时,《规定》要求,要发挥授信机制的杠杆作用,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业务,助力实体产业发展。同时灵活运用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等监管工具,提升融资租赁公司业务领域与产业政策的相容性。
《规定》明确,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公司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对涉及跨关区的鼓励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深化融资租赁领域制度型开放,推动优化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制度,支持企业发展离岸融资租赁业务,鼓励企业在涉外经营活动中优先使用人民币结算;支持融资租赁公司降低业务成本,支持在境内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和支持外币租金收入的流转使用。为推动航运领域融资租赁发展,此次立法支持对航运租赁业务采取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内容,优化管理措施。同时解决机动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现实痛点,完善融资租赁业务下机动车抵押登记规则,进一步保障融资租赁公司规模化发展。
融资租赁已经成为继银行贷款、公开市场发债之后的第三大债权类融资工具,是金融领域与实体经济结合最紧密的行业,也是助推“中国制造”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金融手段。截至今年一季度,本市融资租赁行业资产规模约占全国总量三分之一。其中,90%以上的资产规模和头部企业均集中于浦东新区。
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上观号作者:上海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