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简介
姚明斌,男,1985年3月生,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德国明斯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晨光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物权法、法律行为理论、民法方法论。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相关成果二十余篇,出版专著《违约金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青年项目一项。曾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三等奖、中国法学会第七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二等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优秀教学贡献奖、青年教学英才奖、青年科研英才奖等荣誉。连续四年被评选为华东政法大学“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2022年经遴选进入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
兼顾基本领域与热点问题
走上科研工作岗位初期,姚明斌就注意对自己的研究作点面结合的规划,尝试兼顾基本领域研究和热点问题研究。基本领域方面,姚明斌着力于合同法违约责任制度的研究,2018年,他出版了国内第一部以违约金制度为主题的学术专著《违约金论》。该书荣获中国法学会第七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二等奖,并为王泽鉴教授《债法原理》新版教科书收录引用。他还在《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了关于违约金、违约损害赔偿的专题成果十余篇。其中,发表于《法学研究》的论文《违约金的类型构造》荣获2015年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2020年6月,姚明斌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违约金条款类型化规制研究”顺利结项。
热点研究方面,结合《民法典》编纂过程的争议,姚明斌借助在民法总论、债法、合同法领域的积累,着力在处分行为、动产和权利担保、悬赏广告制度等方面开展研究,并发表了多篇专题成果。
融合基础理论与本土实践
在研究路径方面,姚明斌尝试探索基础理论与本土实践的融合之道,即一方面贯彻民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思路,另一方面注重结合中国本土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面向本土实践开展研究。
2016年,姚明斌在《中外法学》发表了论文《“效力性”强制规范裁判之考察与检讨——以〈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的实务进展为中心》,尝试以群案研究的方法,聚焦本土裁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并引发了一定的讨论。2021年,姚明斌在《法学研究》发表了论文《基于合意解除合同的规范构造》,属于集中结合债法基础理论与中国裁判实践类案研究的作品。
近年来,旨在整合民法规范与裁判的民法评注学术作业蔚然成风。姚明斌深度参与评注团队的组织和条文评注的研究写作,并已在《法学家》《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的评注专栏发表大型评注类论文和评注研究类论文。他的作品也开始对司法和立法实践产生影响,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在裁判说理部分引用了相关观点,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典》释义书也援引收录了相关观点作为对应条文的释义内容。
协调教学探索与科研发展
在推进个人科研发展的同时,姚明斌也注重探索“科研促进教学,教学反哺科研”的方式方法。
无论是本科生教学还是研究生培养,他都会尝试将最新的研究成果科学地融入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视野处于理论研究的前沿。比如,以请求权基础方法为核心,建设民法案例研习课程;又如,注重在本科生基础课程中融入学术文献研读、法律解释学方法的运用等内容;再如,以案例研究方法为抓手,指导学生参加第十七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获二等奖。
以科研为基础,姚明斌作为主要参与人,协助华东政法大学民法教学团队建设《民法学总论》《民法案例研习》成为上海市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债权法学》《民法案例研习》《物权法学》获得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立项。同时,体系性的教学工作也提供了丰富的问题意识和研究灵感。
责任编辑:
汪 溥 张雪雯
上观号作者:上海市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