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入户“典”亮村居!宝山区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农村活动

今年5月是全国第3个“民法典宣传月”。昨天,宝山区司法局举办“法润宝山•民法典相伴”宣传月之法律服务进农村活动,邀请律师到顾村镇羌家村开展“法润宝山•民法典相伴”知识讲座。顾村镇“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40余人参加讲座。

讲座中,来自上海筑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详细介绍了民事法律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体系内容和社会功能,并结合案例详细讲解了居住权、自甘风险、打印遗嘱、花钱办事退钱、好意同乘等生活中常见的民法问题。他表示,一定要让村民们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民事权利“宣言书”,日常生活中要学会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使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都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听完讲座后,村民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讲座案例中讲到的居住权、自甘风险、打印遗嘱、花钱办事退钱、好意同乘等都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有时甚至引发亲属、邻里之间的不和睦,以后要用好这次讲座知识,妥善化解好各类问题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宝山区司法局希望以法律服务进农村的方式,更直接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更有效地解答村民在法律方面的疑问,为他们切实提供更多的帮助。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能够让民众真切地体会到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核心、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利法。只有了解民法典、学习民法典,并自觉遵守民法典,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李桃 袁国良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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