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费被拖欠,检察官寻找“最优解”

来源 | 崇明检察

主讲检察官

顾丹阳

崇明区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检察官

2022年底,在一场关于土地流转费拖欠案件的公开听证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他曾经任职的村委会也遇到了被某公司拖欠土地流转费的情况,并且据他了解该公司还拖欠了另外一家村委会的流转费。

此时,崇明区检察院正在开展土地流转费拖欠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接到线索后,我和同事一起前往两家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流转费拖欠具体情况。

“检察官,我们希望申请支持起诉,要回被拖欠的流转费。”

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2010年两家村委会受村民委托,将300余亩土地以出租方式流转给某公司,并约定土地流转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逐年支付。起初,该公司能够正常支付土地流转费,但是最近几年该公司经常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累计拖欠费用高达33万余元。

村委会了解到检察院正在开展的专项活动,此前部分村委会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追缴回了拖欠的流转费,当即表示要向我们申请支持起诉。

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具体情况,我们又前往涉案公司展开调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近年来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确实存在拖欠土地流转费的情况。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听取村委会和涉案公司的诉求,同时我们也对该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展开调查,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该公司在前些年经营的确陷入困境,但是近来公司业务有了回暖,而且村委会也希望能够有稳定的企业继续对村里的土地进行承包。

“诉讼不是目的,化解矛盾,达成共赢才是我们办案效果的体现”

为了确保村委会能够顺利追缴回被拖欠的流转费,同时考虑涉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如果单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话,当事双方都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在诉讼程序上,能不能在诉讼之外,找到一条“最优解”减少村委会和涉案公司的讼累?为此,我们决定在支持起诉模式下,以先期和解的方式开展该起案件化解工作。

随后,我们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到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听证过程中,我们通过释法说理,两家村委会与涉案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公司承诺于当月底付清拖欠的土地流转费,并表示希望继续履行流转合约,两家村委会也当场撤回支持起诉申请。这起案件也是我们首次尝试以和解结案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和听证员的一致认可。

“解民意、化纠纷、促和谐”是检察履职的应有之意。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等方式,梳理双方矛盾、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避免了矛盾升级,既维护了村委会及村民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后续正常经营,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切实做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