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要注册第35类商标?| 柯律师

柯律师:

您好!

我司从事设备研发制造,有进出口业务,在国内的采购和电商平台上有自营网店。最近了解到对第35类商标有新规定,不是所有公司都需要注册的。那像我们公司什么情况下要注册第35类商标?我们不去注册被其他公司抢注了,怎么办?

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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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

相信您是关注到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12月7日发布的政策解读,即《关于第 35 类服务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结合这篇指引的内容及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您的问题提供如下参考意见:

结合来信,如果贵司仅是对自己的产品办理进出口、在线上自营店铺销售,以及如有对其他主体的产品“单纯的商品销售行为”,都不属于第35类商标的服务项目,通常不需要申请注册第35类商标。如希望从防御商标角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布局35类的商标,但同时应注意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如果贵司在商标获得注册后开展了相关服务,应当留存商标使用证据。

贵司商标在国内被“抢注”的应对:“抢注”并非法定的表述,在此将其定义为商标申请人明知存在在先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或具有某种不良动机而注册申请商标的行为。首先,建议贵司梳理出与该商标相关的贵司所有的在先权利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在先注册商标、在先商标申请、专利权、著作权等。

其次,根据发现的不同阶段,可以采取不同措施,并据此进一步准备文件材料:“他人抢注的商标”如正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考虑提起商标异议;如已注册,可以考虑请求商标无效;如已注册且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可以考虑申请商标撤销。如不服上述商标局的行政程序的结果,可根据法律规定情形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根据“他人抢注的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影响,还可以考虑主张《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保护。其他常见解决纠纷途径如协商等,在此不再赘述。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毛海燕

柯律师信箱:

kelvshi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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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