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瘦咬肌克星”
“天然的纯化蛋白”
听上去是不是很心动?
但它竟是被国家列入的“毒性药品”
将神经毒素药品用来做宣传?
罚!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发现,辖区某医疗美容医院在第三方平台内发布“进口瘦脸”项目的医疗美容广告。在该广告页面上,其宣传的商品及服务赫然为毒性药品“保妥适”及其注射服务。该广告宣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遂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第三方平台自设页面发布了“进口瘦脸”项目医疗美容广告,广告中含有“进口瘦咬肌克星”“注射瘦脸搞定咬肌肥大”“保妥适瘦脸,它是一种天然的纯化蛋白,作用于咬肌发达的部位,能够缩小发达的肌肉组织,达到瘦脸作用”等内容。
其所谓的“进口瘦脸”医疗美容项目其实就是通过注射“保妥适”以达到瘦脸效果。“保妥适”药品名称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属于纯化的神经毒素复合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当事人作为一家专业的医疗美容机构,在明知“保妥适”是一种神经毒素药品的情况下,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以凸显自身的医美服务内容及效果,对消费者进行不正确的引导,以吸引更多消费者。
温馨提示
保妥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即俗称的“瘦脸针”,适应症为眼睑痉挛、面肌痉挛及相关局灶性张力障碍。保妥适是一种神经麻醉剂,属于处方药,被国家列入“毒性药品”严格管理。保妥适存在一定的用药风险,必须由专业医生诊断后,由医务人员操作。不当使用,可能会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危及生命健康的症状。我国对药品广告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所有的药品广告都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可以进行广告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依法合规开展广告和营销宣传,切不可为了博取眼球,随意发布医疗美容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12345等电话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供稿: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上观号作者:上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