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文旅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关于促进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沪崇文旅〔2021〕10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生态新文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鼓励导向、产业发展带动性强、诚信合法经营、项目用地及建筑合法的各类社会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主体。
二
扶持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住宿类项目(中高端宾馆饭店、度假酒店、中高端民宿、中高端房车露营地)、旅游景区类项目(a级旅游景区、重大主题乐园)、旅游新业态类项目(花卉观光等11种旅游新业态;文旅特色配套项目)、旅游服务类项目(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旅游厕所、特色文化场馆、智慧旅游、导游、影视拍摄)、旅游导入类项目(游客组织、文旅节庆活动)进行扶持奖励,扶持奖励标准详见附件1。
三
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12月25日。
2.申报平台:企业在浏览器中打开崇明区企业专属网页: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cm/enterprise/eindex?point=ykjhy_01,推荐浏览器:chrome、firefox、edge等。
3.操作步骤:点击“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进入后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平台,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详细操作步骤可参考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4.需线上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项目主要情况及资金筹措证明(与项目相关的、有效的合同协议、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或证书;申报单位历年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或政策)支持的相关说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
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余周,联系电话:13127753195。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促进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
2.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_用户端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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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关于促进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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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崇明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