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时所购商品打折,商家可以按现价计算更换吗?

消费者周女士在服饰市场原价购买了一件连衣裙,一直没有穿,约三个月后想穿时发现裙子有破洞,与店方交涉要求换货,被告知同款裙子无库存,且经优惠促销降价,只能更换促销价格的衣物。周女士要求以原价换货,被店方拒绝。

经静安区消保委调解后,店家同意为消费者调货,如同款服装无货,消费者可按购买价格换其他商品,周女士表示接受。

周女士于2022年3月在服饰市场购买了一件印花连衣裙,价格为199元,购买后一直没有穿,直到6月份周女士第一次想穿时发现袖子处有破洞。到店方沟通后被告知可以换货,但现在该商品优惠促销只售79元,由于同款服装无存货,所以只能更换79元的衣物,对此,消费者无法接受,要求以原价199元的价格进行换货,但遭到拒绝。

接到投诉后

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消费者表示有手机微信付款记录证明购买价格为199元,现在只能换79元的商品太不合理。

区消保委向经营者指出,消费者购买价格为199元,现由于店方无法提供同款服装,理应按购买价格为消费者更换其他商品,服装降价与消费者无关。

商家负责人表示,由于店内员工业务不熟悉,没有为消费者妥善处理,现在可以为消费者调货,如同款服装无货,消费者可按购买价格换其他商品,周女士表示接受。

区消保委表示

本案中经营者为消费者换货时因无同款产品,而只能换同等价格的商品。经营者认为应按商品现在的销售价格换货,而消费者要求按购买时的价格换货。由于双方并未约定可能出现的降价或涨价的具体情况,理应按照消费者购买时支付的金额给予换货。

在此,区消保委也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应在达成协议时尽量对可能的发生情况有所约定,以避免发生此类纠纷。

记者:陆安怡

资料:静安区消保委

图片:图虫创意

编辑:叶苹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静安官方微信

上观号作者:上海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