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
市民朋友:
“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社区参保7月15日起开始办理啦!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参保对象: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社会退休人员、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职工等符合社区参保条件的退休人员。起保日统一为当年的7月1日。
保障范围
1、住院治疗;
2、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
3、门诊大病治疗;
4、家庭病床治疗。
保障力度
出现上述四种情况,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50%-70%的比例报销保障金。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保障金100000元。
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缴费标准
参保途径
1、窗口参保:凭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并缴费;
2、“不见面办理”参保:通过随申办app、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参保并缴费。
保障金给付方式
1、补充医疗保障金直接汇入被保障人的本市养老金账户,以下四种情况除外:
(1)养老金通过黄山信用社或邮政汇款发放;
(2)外地零星医疗费收据;
(3)家庭病床的医疗费收据;
(4)医保减负的医疗费收据和精神病的医疗费收据;
2、上述四种非直接给付的情况,被保障人需到本会的服务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充医疗保障金的给付申请。
特别提醒
■已申请代扣人员7月正在进行代扣中(7月系统锁定,无法窗口缴费),如代扣失败,请于8月份携带身份证来办理。
■退休职工参保办理时间:7月15日至8月31日。进入中心办事需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
线上办理途径
打开“随申办app”实名认证后,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即可完成参保。
资料:i鑫服务
编辑 | 何小燕
上观号作者:上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