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交警提醒:居民出行,这件事不要忘!

连日来,长宁街头上的车流、人流多了起来,而长宁公安交警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非机动车骑车人不戴头盔上路的违法行为也明显增多,日均处罚量近200起。

“出门一激动,就忘记戴头盔了。”在中山西路虹桥路路口,民警将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张某拦下,张某急忙辩解道。“忘了,真的是忘了。” 在仙霞西路剑河路附近,交警拦下了一位未戴头盔的居民祁某。尽管违法人员进行多番解释,但是交警均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作出了罚款30元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大大降低事故死亡率,将交通事故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范围。在执法检查中,交警们发现,不少违法人员均表示是忘记佩戴头盔并非故意而为之。这又是为什么呢?

“经过一段时间足不出户的封控管理后,出行要佩戴头盔的要求似乎被大家‘遗忘’”,长宁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梁炎表示,近段时间,交警每天的处罚量将近200起,与上周相比,增加了一倍。

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交警同样发现,不规范佩戴头盔、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等违法行为也不算少。在威宁路天山路路口附近,王某戴着安全头盔,却未系安全扣,在交警的及时提醒下,他才得以系上安全扣,民警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的处罚。在水城路茅台路路口附近,张某骑着电动车就要横过机动车道,被交警赶紧拦下。交警对张某实行驾驶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作出罚款30元的处理。

交警表示,随着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步伐的加快,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路面执法,同时提醒居民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图片由长宁公安分局提供

文字:闫 漫

编辑: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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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