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简介
彭浩,男,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破产)审判庭营商环境和商事综合审判团队负责人,三级高级法官。彭浩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硕士,200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宝山区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局、房产庭、民庭等部门工作,2019年遴选至市高院商事(破产)审判庭。在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的同时,彭浩高效完成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等全市法院重点工作的综合保障任务,为上海及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作出积极贡献,被评选为“上海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家”、高院机关“十佳青年”(2020年),2021年荣立上海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2021年经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敢于争先,全力投身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自2018年以来,彭浩具体承担了上海法院历年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的研究起草等重点任务,先后起草完成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1.0版、2.0版、3.0版、4.0版,今年已推进到5.0版,研究出台相关司法政策文件10余件。他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认真分析研判,推动上海法院在推进网上立案无纸化、随机自动分案、公开司法质效数据、构建破产府院统一协调机制、建立涉营商环境工作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为上海及中国营商环境指标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彭浩还负责上海法院与世界银行5次政策磋商相关工作,并于2019年代表上海高院赴世界银行总部进行工作磋商,高质量地完成磋商任务,为上海及中国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作出贡献。根据世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上海“执行合同”在全球城市位列第3位,其中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球第一名;“办理破产”指标大幅上升10位次。
锐意创新,为上海法治完善添砖加瓦
近年来,彭浩深度参与了《破产法司法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以及《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起草论证工作,为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提供智力支持。2021年,彭浩根据市高院工作安排,负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相关具体工作,并承担了相关重要条文的研究起草和规定建议稿的统稿任务。他充分认识参与浦东新区法规立法的契机,就有效运用国家赋予上海的浦东新区法规制定权,推动解决破产府院协调、企业财产查控处置、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获得立法机关的采纳。他还同步负责研究起草上海法院推动解决“企业破产难问题”三个工作方案,推动上海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持续完善。
彭浩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责,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他主审的2件案例先后入选上海法院“四个一百”精品案例和上海法院参考性案例。在做好审判工作之余,他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深入调研,共执笔完成市高院党组重点调研课题、上海法院报批调研课题6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和市法学会调研课题各1项,共撰写论文和调研报告10余篇,多篇论文在中国法学会法学青年论坛、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等获奖。2021年,彭浩出版了个人专著1部。因业务能力突出,彭浩同志于2019年被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评选为“上海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家”。
责任编辑:
汪 溥 金惠珠
上观号作者:上海市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