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初中生豪掷21万打赏网络主播,钱款还能追回吗?丨涉民生典型案例专题展评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发挥民事审判在社会治理中的导向作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典型案例专题展评活动,从全市法院报送的105起案例中精选出20起涉民生典型案例。2月28日起,这些案例将作为“小案大道理”栏目特别专题陆续发布,敬请关注!

14岁初中生瞒着父母

豪掷21万打赏网络主播

父母要求网络平台返还打赏金额

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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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小程是一名14岁的在校初中生

平时喜欢游戏,经常收看游戏直播

2020年7月,小程瞒着父母

下载了一款网络直播平台app

接下来的半年多

他通过微信在该平台上

累计支付人民币21万余元

用于购买虚拟币(钻石、头像框、座位框等)

并打赏主播

成了直播间的“榜一大哥”

直到寒假,父母才发现小程已闯下大祸

父母认为他们作为小程的监护人

对小程登录该网络平台

并购买虚拟币的行为不知情

他们不可能同意其实施该民事法律行为

且事后也并未予以追认

故将平台诉至法院

要求返还全部打赏金额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小程的打赏行为无效

被告应当返还原告全部打赏款项

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

被告网络公司

于庭审后一周内返还原告全部打赏金额

法院审理

本案焦点

未成年人的网络直播平台大额打赏行为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19条的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上海松江法院认为,小程向网络直播平台大额打赏的行为显然同其14岁的认知和能力水平不相适应,且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事后追认,该打赏行为无效。被告应当返还原告全部打赏款项。

审理过程中,在法官明法析理后,被告认识到自己作为平台管理者的疏漏,同意归还原告全部打赏金额,该案以当庭调解方式结案。

法官说

随着青少年网民的不断增多,首次触网年龄的不断降低,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完整、成熟的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体系显得迫在眉睫。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需要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管理有序的网络环境。

01

法律为未成年人织密网络安全保护网

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增设网络保护专章,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参与网络游戏或直播等行为、隐私权保护、网络欺凌行为等做出规定,明确相应法律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来自网络不良信息和行为的侵害。法律体系作为未成年人安全保障的最前沿与最底线,正日益健全完善。

02

网络经营者应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监管责任

网络经营者应从技术上、管理上不断完善,通过实名认证、建立“青少年模式”“防沉迷系统”“算法过滤”等手段,合理分类、管控青少年网络信息源,预防网络成瘾,同时也应设置打赏限制,规制非理性消费,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消费安全。

03

家长更应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本案中,小程在网络世界“疯狂冲浪”、大额支付的行为充满风险,而其父母却在半年时间里都没能及时发现,法官与小程父母深入沟通后,他们也意识到自己在关心孩子成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方面的问题,表示今后将与孩子加强沟通,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对小程及其父母而言,这是一堂代价巨大的普法课。父母之所以被称之“监护人”,正是因其对未成年人负有教管、引导、关心之艰巨责任,必须保持重视与警惕,从源头保护孩子们的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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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文字:杨程

人物摄影:张愉欣

视频:张愉欣、陈佩玲、李雅澜‍

责任编辑 | 陈凤、奚晓诗、邱悦、陈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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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浦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