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请注意
年度报告报送3月底截止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规定: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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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机构需要报送?
全市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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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报送什么内容?
机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经营信息、行政处理处罚信息、行业自律管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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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报?怎么报?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点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跳转后,点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第一步:填写表单,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页面后,若当前年度已经采集过年度报告则会进行相关提示,若未采集过则可以进行采集,请如实填写表单【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数】,【从事涉税服务外籍人员数】等数据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同时可以暂存数据,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
注:带“*”号的必填项
填写表单数据项,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预览提交签名确认。
点击[确定],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证书签名确认。
第三步:事项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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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报送、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之一,分值30分。如发生法未按时报送或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扣分。
温馨提示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上观号作者: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