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酬
在许多单位都被看做是“机密”
如果你的工资单
被同事看到了怎么样?
有人就因此被开除了
小郑在济南盒马鲜生工作
去年11月26月入职
正处于试用期
2月25日就将结束
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
因此格外卖力
除了收银还干一些
别人不愿做的脏活累活
销售业绩是店里最高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月10日,小郑收到了公司发的电子工资单
但两天后
被告知他向同事透露了工资信息
此举泄露了公司机密
触犯底线,予以开除
小郑称, 收到工资单当天
有同事看了他的手机
但不知道看了什么
而那位同事说只是偷看了一眼
没什么经验的小郑
“稀里糊涂”签字离职
但后来认为公司并没有讲清楚
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
自己的行为远不够“一级违规”
因此提出了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撤销处罚,道歉,
并赔偿经济损失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对此,盒马鲜生回应称
工资属于公司机密
员工手册等里有明确规定
济南盒马鲜生的工作人员也表示
经过调查核实
小郑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
属于一类违规
且当事人已经认可
未提出异议
沟通也有全程录音录像
目前,济南历城区仲裁委员会已委托调解员
联系盒马进行庭前调解
针对小郑的仲裁诉求
“会积极推动相关方进行调解,
并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
并登上微博济南热搜
有网友认为
这是规定就应该执行
也有网友对这一做法表示不理解
认为这是企业的霸王条款
律师:以泄露工资为由辞退员工
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据媒体报道,律师付建认为,《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企业制定的工资保密协议,导致同工同酬不能横向比较,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以泄露工资为由辞退员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
据了解,我国现行法律中既没有企业薪酬必须公开的明确要求,也没有禁止企业实行薪酬保密的具体规定。就现实而言,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往往热衷于“密薪制”。
实行“密薪制”和“明薪制”各有好处。前者可以防止员工在薪酬方面攀比,方便企业控制人力成本,保持企业在薪酬执行上的灵活性,便于其招聘或留住人才,保护员工个人收入隐私等。
后者则利于保障员工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尤其是有利于增强由薪酬与绩效带来的激励效应。站在劳动者的角度,其当然希望薪酬标准公开透明,拿工资明明白白、有差异心服口服。
“密薪制”和“明薪制”
以及小郑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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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孙超慧
来源 / 新闻坊
上观号作者:上海黄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