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警惕引发松树毁灭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前言

松材线虫引起的松材萎蔫病被称为松树的癌症,是一种毁灭性病害。1982年入侵我国,属我国重大外来入侵物种,是我国的检疫性病虫害之一。

下面小编带您认识这种杀伤力巨大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解读在进出境贸易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松材线虫是什么

学名

bursaphelenchuh xylophilus (steiner & buhrer) nickle,1970

原产于北美洲,是为害松树的一种有害生物,虫体细长像“线”,故叫线虫。寄生于松树后,引发松材线虫病。被感染的松树,针叶呈黄褐色或红褐色,整株松树慢慢干枯直至死亡,最终腐烂。病死松树的木质部往往由于有蓝变菌的存在而呈现蓝灰色。

图:害松林图、木材蓝变图

成虫虫体细长,粗细约1毫米,雌虫尾部近圆锥形,末端圆;雄虫尾部似鸟爪,向腹面弯曲。

图:松材线虫显微图

在自然界中松材线虫的传播主要依赖墨天牛属(monochamus)昆虫进行传播。

图:松材线虫病传播图

二、海关对进境相关货物的检疫要求

(一)进境原木、板材的检疫要求

松木是松材线虫媒介昆虫天牛的主要寄主,企业在进口原木、板材时,应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有效的除害处理。来自松材线虫疫区的针叶木,进境后须进行有效的热处理后才能调运和销售,以防松材线虫的传播。

(二)进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

★对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应当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检疫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的要求进行有效的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除害处理方法和专用标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海关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对已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按规定抽查检疫,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立即予以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2.对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在海关监督下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3.对报检时不能确定木质包装是否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海关按规定抽查检疫。经抽查确认木质包装加施了ippc专用标识,且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经抽查发现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对木质包装进行现场检疫时应当重点检查是否携带天牛、白蚁、蠹虫、树蜂、吉丁虫、象虫等钻蛀性害虫及其为害迹象,对有昆虫为害迹象的木质包装应当剖开检查;对带有疑似松材线虫等病害症状的,应当取样送实验室检验。

★旅客携带物、邮寄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标识的,经检疫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准予入境;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特别提醒: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向海关报检的;

(二)报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木质包装货物卸离运输工具或者运递的;

(四)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海关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1.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拆除、遗弃木质包装的;

2.未按海关要求对木质包装采取除害或者销毁处理的;

3.伪造、变造、盗用ippc专用标识的。

三、海关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

(一)对出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须由海关总署认可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实施检疫处理,合格加盖ippc专用标识。

(二)出境木质包装不得携带有害生物。经现场检疫发现活体有害生物或疑似症状的,送样到相关实验室进行鉴定。

(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不合格的,不准予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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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上观号作者:上海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