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事局发布的《关于试行“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远程智慧管理系统”》的通知显示,12月15日海事机构即将开始通过电子围栏监控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集装箱装箱检查员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上海港出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检查工作符合《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gb40163-2021)相关要求。
据海事局介绍,凡拟采用edi申报系统发送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的相关单位,发送前装箱检查员均应按本通知要求通过“装箱远程系统”上传集装箱装箱照片;“装箱远程系统”分为装箱场站管理端(pc 端)及装箱检查员手机端两个模块。装箱单位应事先通过装箱场站管理端录入装箱计划,装箱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新计划状态。
并明确,装箱检查员在实施装箱现场检查工作中,应执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情况拍摄规定,拍摄记录装箱前、中、后三种箱体状况和相应箱号情况并通过手机端上传照片等。
12月15日后,出现下列异常情况的集装箱不得装船出运:未通过“装箱远程系统”上传集装箱装箱照片;装箱照片上传时间晚于edi电子装箱装箱证明书发送时间;装箱照片手机定位不在装箱场站已核查地理范围之内;“装箱远程系统”与edi申报系统货物信息不符。
海事局提醒:电子装箱证明书发送的及时性及规范化程度将直接影响货物集装箱是否可以顺利出运。
栏目主编 许素菲
责任编辑 倪莉琪
图片来源 受访单位供图
上观号作者:浦东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