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Q&A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效率管理,规范本市水平衡测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市水务局发布了《上海市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于2019年5月24日印发,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规定》中规定了水平衡测试的定义、适用对象、管理主体、测试内容、测试程序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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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水平衡测试?

a:水平衡是指各用水单元或系统的输入水量之和应等于输出水量之和;水平衡测试是通过测试、统计、分析得出水量平衡关系的过程,分为查找问题、设备设施整改、报告备案等环节。

q2

哪些用水单位需要做水平衡测试呢?

a:月均用水量达到50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工作;用水单位中,用水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水平衡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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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管理水平衡测试工作呢?

a:上海市水务局是水平衡测试工作的主管部门,上海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区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区管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的具体管理工作。

q4

水平衡测试的内容有哪些呢?

a:水平衡测试将按照相关标准对水表计量率、用水环节、用水工艺、用水设备及用水合理化分析等开展测试工作,同时用水单位应当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达到水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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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衡测试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a:由水务管理部门下达下一年度测试通知书,并对用水单位进行专题培训,用水单位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完成整改后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备案后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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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按照要求进行水平衡测试

或者未按照要求备案的话会怎么样呢?

a:如未按要求完成,按照《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规定:

(一)未按照要求进行水平衡测试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由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扣减其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用水计划指标。

(二)未按照要求备案,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上海供水节水

上观号作者:上海水务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