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奉贤区环境监测站对某公司开展日常监测发现雨水总排口镍浓度0.86mg/l,检测当日雨水排放口无水流动。2021年7月2日在该公司总排口检测出总铬浓度0.27mg/l,六价铬浓度是0.173mg/l,镍浓度是0.21mg/l。检测报告移送奉贤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查处后,经研讨,该公司存在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水等逃避监管的嫌疑,2021年8月16日雨天,执法人员至该公司开展检查,发现3号车间与酸洗车间及4号车间与酸洗车间之间设有轨道通过板车运输钢管,轨道露天设置,酸洗车间废水经板车带出,废水经雨水冲刷后排入厂区内雨水管道,最终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至奉柘临海物流港。雨水排放口截止阀呈开启状态,检查时有水流动至奉柘临海物流港,检测人员现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雨水排放口镍浓度为0.72mg/l。该公司废水排放执行排污许可证中的《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镍排放浓度0.05mg/l。
因涉嫌通过雨水排放口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且超过其排污许可证许可的镍排放浓度0.05mg/l十倍以上,经核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这两种情形: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将此案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专案查办
执法监测联动
因该公司历年来环境管理混乱、环保意识不强,特别对重金属、危废等重点领域的环境污染问题不自查不整改,放任违法行为的发生。近十年来,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已作出15份行政处罚决定。为有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决定将此案定性为重大案件,调配精干执法力量,成立专案组,制定执法方案,执法监测联合行动,锚定雨水排放口排放废水逃避监管的行为,确定雨天执法,抓住雨水排放口排放废水现行,从而锁定证据。
行刑衔接
强化案情通报
证据固定后,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制定污染环境罪移送书,邀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强化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对排放浓度、逃避监管等环境专业知识,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对接,提供相关行业标准、排污许可证解读等信息。公安部门在查处期间及时沟通案情,对企业明知雨水排放口超标仍开启雨水截止阀等放任行为通过刑侦手段加以固定证据。
应赔尽赔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对严重污染环境的,既要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的环境污染还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引导义务人自主修复环境,落实“应赔尽赔”工作要求。根据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公告,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已开展损害赔偿调查和鉴定评估工作,并要求公司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对雨水管道进行清洗,并将清洗水及河道内水抽回进废水处理设施。目前正在开展周边环境检测工作。
来源:奉贤环保
编辑:乔佳妮
上观号作者:上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