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松江大学生状告苹果公司手机不配备充电器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消费者,甚至苹果公司的员工都对iphone12系列不配备充电器感到不解与愤懑,但他们都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我们希望通过本案,能够唤起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热情,积极加入到维权的队伍中来,为公益战斗!”在第七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决赛现场,队员方亦行代表律政俏佳人队阐述着《诉苹果公司iphone12不配备充电器》案件,表达着她们参与这场公益诉讼的初心。

案件选题源自小组成员购买了苹果公司生产的iphone12promax手机,她们发现苹果公司仅提供手机设备与一根数据线,而未提供手机充电器,认为苹果公司作为被告不交付充电器的行为属于怠于履行交付从物的义务,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使用手机,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利。

“苹果iphone12promax配备的数据线一端是连接苹果独家的lightning接口,另一端则是连接充电器,问题就在充电器的接口上,旧的苹果充电器接口是很多电脑通用的usb-a接口,而新的却换成了usb-c接口,也就是说,新的数据线无法与旧的充电器匹配,除非消费者另行购买。”方亦行说。基于这样不合理的销售方式,来自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的五名大学生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2021年5月14日,队员们在苹果公司的住所地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我们的诉讼请求是:请求判令被告交付手机充电器;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0元;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6月16日,此案件立案成功。9月23日,律政俏佳人队与被告代理律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

苹果公司以工信部曾提出的“引导消费者、销售企业、制造企业改变观念,促使手机和充电器分离销售”为由,证明其做法的合理性。

但律政俏佳人队队员们认为,在手机与充电器之间连接插头与端口未能实现广泛统一的前提下,难以实现手机和充电器的分离销售。此外,苹果公司独树一帜的lightning接口一直与大多数手机制造商不同,另一端以前也都是usb-a接口,而到了iphone12系列之后变为usb-c接口,无法实现不同型号手机与充电器之间的互换使用,因此,这样的做法并不具备分离销售的合理性。

苹果公司又称,减少充电器是符合环保价值的追求。对此,队员们认为,苹果公司减少充电器本质上是为了减少运输成本,扩大利润空间。此外,苹果公司大力宣传无线充电,是把无线充电的实用性价值放在环保价值之前,而不再随附充电器,却是把充电器的实用价值摆在环保价值之后,是假借环保之名以增加企业利润。

队员们认为,苹果手机包装上的“为了实现我们的环保目标,iphone12pro与iphone12promax不再随附电源适配器和earpods,请使用你现有的apple电源适配器和耳机,或单独购买这些配件”的提示,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苹果不随附充电器与原告有重大的利害关系,违背了公平原则;该格式条款减轻了被告的责任,使原告需要额外购买新的充电器才能够正常地给手机充电,加重了原告的责任,是《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中的无效情形,因此被告不能以此为依据拒绝交付充电器……”

虽然,案件目前仍在补充证据和书面材料阶段,但队员们的诉讼已引起各方关注。除了提起诉讼的方式,队员们还向苹果公司现任ceo投递了邮件,表达了她们的观点,并向国家工信部提出信访意见,她们还将计划以判定结果为依据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意见,追求消费公平。

文字、图片:陈菲茜

编辑:李翔 陆佳 周雨薇

上观号作者:上海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