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6月24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注意以下2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1、上海的一级建造师,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注:此前的文件要求是2021年6月30日前,本次文件延长了1个月)。自2021年8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2、自2021年8月1日起,上海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

上观号作者: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