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为传承婚姻家庭文化,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社会科学院共同编制《2021年上海市婚姻数据年度报告》,由上海市民政局发布。
2020年
上海市婚姻数据
01
全市婚姻数据
02
全市分月婚姻数据
2020年1-12月,结婚登记数量位于前三位的月份依次是5月、12月、10月,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2月、4月、3月;离婚登记数量位于前三位的月份依次是12月、9月、7月,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2月、3月、1月。
↑ 2020年全市民政部门分月登记数据(单位:对)
03
长三角异地结婚登记数据
2020年全市办理异地结婚登记35935对。其中,当事人一方为长三角地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登记数量共有16971对,占全部异地结婚登记总数的47.22%,占本市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总数的18.56%。
在全市办理的异地结婚登记中,数量居前三位的依次是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
↑ 2020年长三角异地结婚数据
2020年
上海市各区婚姻数据
2020年登记数量位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浦东新区、闵行区、杨浦区。
↑ 2020年各区民政部门登记数据(单位:对)
注释
2020年法院判决和调解离婚数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并授权上海市民政局发布;区户籍人数由上海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结婚率、离婚率计算中所需的“期初户籍人口数”和“期末户籍人口数”来源于国家和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年度上海市户籍人口数。
名词解释
结婚登记总数 指报告期内在本市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数与涉外及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数之和。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数 指报告期内在本市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数。
结婚率 计算方式为年度结婚登记总数除以期中户籍人口数(当年期初户籍人口数与当年期末户籍人口数之和的一半)乘以1000‰。
涉外及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数 指报告期内在本市民政部门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结婚登记数。
异地结婚登记数 指报告期内在本市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一方为上海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市户籍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数。
离婚总数 指报告期内民政部门离婚登记数与法院判决和调解离婚数之和。
离婚率 计算方式为离婚总数除以期中户籍人口数(当年期初户籍人口数与当年期末户籍人口数之和的一半)乘以1000‰。
上观号作者:上海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