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补偿标准说明
1﹒本大类普通水产养殖品种的补偿根据水产品放养期、生长期、收获期等不同时期确定补偿价格。
2﹒塘里的护坡、固底等设施,一般情况按20元/平方米标准计算。
3﹒普通水产养殖品种的相关年度费用,包括药费、电费、租塘费、挖塘费、整塘费。
4﹒每亩鱼塘补偿价格低于该地区青苗补偿费的按青苗费补偿。
5﹒粗放鱼塘按精养鱼塘同期补偿价格的50%~60%计算。河沟鱼塘按精养鱼塘同期补偿价格的15%~25%计算。
6﹒水产养殖相关设施在实物清点后按单价的50%进行补偿。征用部分养殖水面的,按亩均来计摊;养殖水面全部征收完的,按清点后的实物来确定补偿金额。相关设施补偿金额详见水产养殖相关设施补偿标准明细表。
普通水产养殖品种补偿标准
金额单位:元/亩
项目类别
月份
25%~30%
计费
月份
60%~80%
计费
月份
10%~15%
计费
(精养)
(鱼苗)
(对虾)
(蟹种)
(成蟹)
蚌养殖补偿标准
序号
注:
①水深1.4-2米,3000-3500只/亩;水深2-2.5米,3500-4500只/亩;水深2.5-3米,4500-5000只/亩
②水面同时养鱼、养蚌,按补偿标准对养鱼、养蚌分别减半补偿,但不得低于青苗补偿标准。
蜗牛养殖补偿标准
序号
(只/亩)
(元/只)
(元)
(元/亩)
小龙虾养殖补偿标准
序号
(公斤/亩)
(元/公斤)
(元)
(元/亩)
注:商品小龙虾重约30-40克/只,具体实施补偿时可根据小龙虾苗及商品小龙虾所占比例进行计算。
水产养殖相关设施补偿标准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上观号作者:上海规划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