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水产类

水产养殖补偿标准说明

1﹒本大类普通水产养殖品种的补偿根据水产品放养期、生长期、收获期等不同时期确定补偿价格。

2﹒塘里的护坡、固底等设施,一般情况按20元/平方米标准计算。

3﹒普通水产养殖品种的相关年度费用,包括药费、电费、租塘费、挖塘费、整塘费。

4﹒每亩鱼塘补偿价格低于该地区青苗补偿费的按青苗费补偿。

5﹒粗放鱼塘按精养鱼塘同期补偿价格的50%~60%计算。河沟鱼塘按精养鱼塘同期补偿价格的15%~25%计算。

6﹒水产养殖相关设施在实物清点后按单价的50%进行补偿。征用部分养殖水面的,按亩均来计摊;养殖水面全部征收完的,按清点后的实物来确定补偿金额。相关设施补偿金额详见水产养殖相关设施补偿标准明细表。

普通水产养殖品种补偿标准

金额单位:元/亩

项目类别

月份

25%~30%

计费

月份

60%~80%

计费

月份

10%~15%

计费

(精养)

(鱼苗)

(对虾)

(蟹种)

(成蟹)

蚌养殖补偿标准

序号

注:

①水深1.4-2米,3000-3500只/亩;水深2-2.5米,3500-4500只/亩;水深2.5-3米,4500-5000只/亩

②水面同时养鱼、养蚌,按补偿标准对养鱼、养蚌分别减半补偿,但不得低于青苗补偿标准。

蜗牛养殖补偿标准

序号

(只/亩)

(元/只)

(元)

(元/亩)

小龙虾养殖补偿标准

序号

(公斤/亩)

(元/公斤)

(元)

(元/亩)

注:商品小龙虾重约30-40克/只,具体实施补偿时可根据小龙虾苗及商品小龙虾所占比例进行计算。

水产养殖相关设施补偿标准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上观号作者:上海规划资源